10月17日,乐陵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该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喜庆与被执行人李文明民事调解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文明不履行(2023)鲁1481民初209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尚未履行金额人民币30000元。
被执行人:李文明,男,1981年3月22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乐陵市杨安镇刘琅玉村。身份证号:371481********5431。
悬赏期限
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若本案在2025年10月16日前执行完毕结案的,本悬赏公告自执行完毕时失效。
悬赏金额
凡知晓以上被执行人财产或人身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并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悬赏金:
一、根据财产线索全部或部分执行的,按照因提供线索而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给予悬赏金;
二、根据财产线索查证的财产最终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的,按照抵债金额的10%给予悬赏金。
三、根据提供的人身线索,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的,对线索提供人奖励1000元。
对符合领取悬赏金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院在收到执行案款或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悬赏金。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悬赏金由先提供一方获得;联名提供的,由联名方共同指定一人领取后自行分配。
本院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534-6260713 6808110
联系人:乐陵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团队
(乐陵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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