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黄奕蓉 陈晓燕

“我们这么快收回这笔款项,都是因为法官与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专业又高效。”近日,在“金牌调解员”工作室调解员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工程款项的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某风景建筑设计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某大型工程总承包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同签署了《联合体合作协议书》,约定甲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向乙公司收取相应的总包管理费,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公司应当立即付清剩余总包管理费。

2024年1月18日,该项目工程正式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乙公司未依约履行给付义务,反而拖欠项目工程的剩余总包管理费200余万元。甲公司多次联系乙公司未果后,无奈将其诉至惠安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拖欠款项及违约金,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

7月19日,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接手并了解基本案情后,发现该案涉案款项较大,但乙公司于甲公司申请立案后便先行支付了拖欠的部分款项100万元,有较高的履行诚意。此外,甲乙公司均系行业内有较好声誉的头部企业,妥善高效处理该案不仅能让甲公司收回款项,也能给予乙公司挽回商业信誉的机会。

据此,承办法官联合“金牌调解员”工作室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与调解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解开彼此“心结”,交流、剖析履行给付义务的困难点与堵点,向乙公司阐明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对维护自身商业信誉、促进双方合作可持续的重要性,同时又从情理角度向甲公司说明乙公司先行支付100万元款项的诚意及其当前面临的经营困境,并切实提出了调解方案,帮助双方尽快协商。

经多轮沟通与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一定宽限期,乙公司也承诺将及时支付,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至此,这个牵涉两家头部企业、案涉款项达200余万元的案件在惠安法院法官与金牌调解员的通力协作下得到了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