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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进博会日益临近,10月21日至本月底,海事部门将对上海黄浦江管控水域实施三级水上交通管控;11月1日至11月10日,实施二级管控。其间,还将按照有关指令升级到一级水上交通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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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畔,船舶靠泊加装燃料油是港口生产作业必需的服务项目。近日,闵行海事局对辖区供受油作业船舶开展夜间现场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供受油作业过程中,很容易因为操作不当、安全意识不强,造成跑油、漏油情况,导致严重的污染事故,”闵行海事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对排查发现的12艘船舶、18项问题缺陷进行警告整改,切实督促作业单位和船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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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闵行海事局借助“智能卡口”管理平台,对首次到港船舶和高风险船舶实施100%重点监控、100%现场检查,载运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品的船舶和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过境单壳船舶,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船舶,使用燃油硫含量超标的船舶以及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货物未采取覆盖措施的船舶,以及AIS及VHF设备未安装、损坏或未正确使用的船舶,禁止驶入管控水域

目前,我们主要通过现场检查、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加大对夜间作业船舶的监管力度, 防止出现船舶为逃避检查而选择在夜间进行作业的行为,消除安全监管盲区。”闵行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三级水上交通管控期间,拟进入上海黄浦江管控水域(上海黄浦江闵行发电厂至101号灯浮之间)的国内航行船舶,进行专项信息报告、开展专项自查,进入检查窗口期的船舶接受船舶专项安全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驶入上海黄浦江管控水域。11月1日至11月10日,拟进入管控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外国籍船舶将接受保安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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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俊艳

供稿:闵行海事局

初审:陈依婷(实习)

复审:何婷婷

终审:刘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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