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港警事

今年以来,东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狠抓打击普通诈骗力度,坚持快侦快破和追赃挽损并重原则,强力推进打击传统侵财犯罪。近日,经缜密部署、深挖审讯,成功破获一起普通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追赃并返还受害人损失6.8余万元。

2024年10月16日,刑侦大队接到杨某、赵某、王某、隋某四人报警称,他们四人被人冒充公检法诈骗。经了解,杨某、赵某等四人系东港某码头船员,因船主欠四人的劳务费,他们欲通过法院起诉船主。期间,隋某通过中介找到一名刘某的男子,对方自称是东港市人民法院庭长,可以帮助他们起诉并拿回劳务费。于是,四人商量后一起找刘某承办此事,刘某以虚构收取开庭费、证据保全费等为由向四人先后索要钱财共计68075元。后杨某、赵某等四人事情没有办成不说,且四人通过调查得知,刘某根本不是法院的工作人员。

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案侦工作,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落脚地点。10月16日19时许,侦查人员在东港市某市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在强大的法律震慑和政策宣讲下,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自2024年6月至10月份,以谎称法院庭长之名实施诈骗,共计骗取被害人杨某、赵某、王某、隋某四人人民币68075元,用于日常花销挥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办案人员已将其骗取的68075元追回并分别返还给杨某、赵某、王某、隋某。

现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3岁,宽甸县宽甸镇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信源:刑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