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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工作的00后员工柳某,因在网上吐槽了一句,对公司加班行为的极度不满,进而遭到了公司的开除处理。

这件事传到网上后,网友们对此也是议论不止,一部分网友认为,加班就是不合理的,员工的身体更加重要。

而有些网友则持着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员工应该首先以企业利益为主,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有事可以通过内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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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情发到网络上,进而引起广泛的舆论效应,这不仅给公司和企业带来争议,也损害了集体的利益。

此事之后双方也遭到了冲击,上海这家公司也其进行了辞职处理,然而,员工却辩称,已经对公开发表的言论进行了删除。

并没有将影响进一步扩大,公司以这种方式处理柳某,也是极为不合理的。

双方对此争论不断,各执一词,这也引起了大众的讨论,对于加班文化,以及员工、公司利益等,应该如何有效的界定,成为了网友们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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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柳某最初入职说起,在2019年的5月份,柳某向一家上海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入职,职业岗位是销售为主。

经过了面试等各个环节,最终柳某被予以录用,并签署了劳动合同,时间一直到2027年的6月份。

税前的工资给予为8000元,如果期间表现优越还有绩效奖金奖励,可以说各项工作也是公司招聘的常规操作。

而到了2022年的6月份的时候,柳某就开始了首次对该公司的网络吐槽,在平台上留言道:"加班文化已然成为常态,而且还不给加班费,如果不愿意的,就会被拉到大会上阴阳怪气,还会分配一些不合理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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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更是发表了多种针对该家公司的批评言论,对此也引发了一些网友们的共情,认为职场的加班文化,就是在无下限的“内卷”,遭罪的永远是底层员工。

类似的吐槽在社交媒体上屡见不鲜,“又加班到这么晚!简直要命了!”“天天996,身体都快垮了!”“明明可以按时完成的工作,非要搞得大家天天加班,到底是为了谁?”等等此类言论。

加班,本意是为了完成紧急任务或应对突发事件,但在一些公司却成了常态。

员工们被迫长时间加班,还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那么结果就是身体的不适,以及心理压力的剧增,各种职业病也会频发。

而更令人震惊的是,加班文化在一些公司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一些企业的一种“潜规则”。

员工如果不加班,就会被认为没有团队精神,甚至会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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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网络都是公开透明的,柳某发送平台的信息,经过鉴别就属于上海某家有限公司的。

这也让该家公司在网上,引起了很大声讨,名誉遭到了一定的损毁。

于是公司发现了柳某的行为后,就按照员工处罚规定中的内容予以通报和辞退处理。

在柳某发送吐槽当月的月底,该公司就向其发送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邮件,上面就明确的写出了柳某的不合理行为。

因在社交平台上的言论,对公司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公司正式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工会对于此事的认定,也是基于事实做出判断,就是单方面解除员工,内容是合理的,程序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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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柳某的立场看来,自己只不过是网上吐槽了几句,而这在网络上也并非个例,并没有超出言论自由的边界,公司的处理未免太过于严厉。

而且柳某提早的删除了相关言论,对公司的利益并非产生较大的影响,更没有达到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享有一定的用工管理权,对于员工的工作任务,是可以依照相关制度进行制定。

但是,这种管理权并不是绝对的,必须在一定框架内行使,不能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比如休息权、健康权等。

过度的加班要求,而且还得不到加班费,无疑是对员工休息权的一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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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的6月30日,柳某也对公司实施了劳动仲裁,要求赔偿相应的补偿金,到了9月1日的时候,仲裁裁决还是没有给其受理的许可。

柳某不服,于是又将该公司告到了法院,一审认定的结果是,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有明确员工手册规定的,实际情况也通知了工会,故并无不当情况。

在二审的时候,法院又将争议的焦点放在了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本身,主要还是以《员工手册》为基准。

在入职之前,员工就已经明确的签署了相关合同,相关规定也已经给出,员工发表的不当言论,经过认定的确对该公司造成了一些影响。

即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判定,至于柳某提出的要求赔偿金额117284元的请求,法院最终也没有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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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辛勤劳动,都是值得被尊重的,员工为公司创造了价值,那么公司是否也应该考虑员工的情况,合理的薪酬和充足的休息时间是否应该给予考虑。

一些公司推崇的“加班文化”,将加班视为衡量员工努力程度的唯一标准,过度的加班不仅不能提高工作效率,反而会损害员工的健康,实际也不会为公司带来较大的利益效果。

国家倡导的劳动关系不仅要求企业取得经济效益,更要求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而过度加班还不给予相应报酬,显然与这种劳动关系背道而驰。

更深层次地说,无效加班问题也是当前不友好的现象,职场文化中存在的“996”文化、“狼性文化”等,乍一看是为公司争取利益,但员工的利益却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这些将员工的价值仅仅局限于工作的公司,崇尚这种畸形的职场文化,不仅损害了员工的权益,也阻碍了公司的经营。

为此,我们也呼吁两边都要做好各自工作和要求,公司可以更人性化,员工也能够遵守好相应规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共进,为社会带来更好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