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一柱第2598期 延退专题】

2024年10月1日起,养老金发放实行新办法。

有人问:从10月1日之后退休者,就成“新人”了,按照“新人新制度”,过渡性养老金就没有了。是这样吗

答案是否定的,显然不是这样,2024年10月以后,“中人”仍然存在,仍然会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先看看“新人”“中人”“老人”是如何界定的。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

“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这就是后来概括简称的“新人”“中人”“老人”规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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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定什么时间实施?《决定》说得清楚明白,“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这也就是,2014年10月1日是一个分界点:

此后参工的是“新人”,

此前参工、此后退休的是“中人”,

此前已退休的是“老人”。

“新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中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老人”养老金=原办法养老金+调整养老金

在这里,《决定》说得明确,即便是老人,养老金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断调整(增加)的。

对于“中人”,只要是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此后退休的,就是“中人”,所以,2024年10月以后退休、但只要是2014年前参加工作的,就仍是“中人”,仍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新办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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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2015年7月,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布了《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规定:

“全省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过渡期从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的退休人员,按“老办法”计算,并享受一定月数的“一次性补贴”。过渡期后,也就是202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按“新办法”计算,不再发放“一次性补贴”。

但是,新办法基本公式是: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过渡性养老金是“新办法”计算公式中才有的,“老办法”计算公式中,并没有过渡性养老金提法。

所以,有人误把过渡期内的“一次性补贴”当作“过渡性养老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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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2024年10月1日后,“中人”仍然存在,仍享受“过渡性养老金”,与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内退休人员相比,只是计算和发放办法不同罢了。

为什么叫“并轨”?

这是因为,2024年10月1日后,“新人”“老人”都使用同一个计算公式了: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所以,“新老并轨”了。但由公式我们也不难看出,并轨,只是计算公式“并轨”,计算数据却是因人而宜,“中人”是“新数据+老数据”,而新人只有”新数据”,过渡性养老金只有“中人”有,等到“中人”全退完了,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就自然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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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会亏待每一位给国家做过贡献的人。具体到每一个人人,尽管不可能实现绝对的公平,但从总体上来说,“新人”“中人”“老人”退休后,待遇基本持平,养老金足可以保障每个人衣食无忧,享受新时代新生活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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