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证”乱象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大顽疾

江苏正在开展专项治理

严查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

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

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

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

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

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日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了违规“挂证”举报方式

处罚标准及整改方式

以一级注册建造师为例。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等。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如需注销注册,持证人如何办理?持证人可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依次选择“一级建造师”“个人入口”后,跳转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完成账号登录后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依次选择“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手续)”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后依据提示填写上报。注册企业可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完成用户登录后,确认注销事项,即完成注销。

对于企业不配合注销注册的,有强制注销办理方式。持证人本人可携带情况说明、身份证、解聘证明、在岗情况诚信承诺书(窗口现场领取并填写)等材料至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19窗口申请强制注销。对于注册人员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或个人不配合注销注册的,企业可携带相关材料至窗口申请强制注销。

“挂证”行为对工程质量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令禁止的。如发现违规“挂证”行为,可向证书注册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举报。

附:全省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挂证”投诉举报方式

(点击图片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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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汇点新闻

编辑:王婷婷

初审:徐蓓蓓

复审:段潇

终审: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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