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4〕19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2009年7月21日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控预案》(琼府办〔2009〕115号)同时废止。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