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苏州出品/马月华 任丁琳 张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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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被告被核准死刑的消息公布,“头顶上的安全”再度成为了公众讨论的焦点。

高空抛物不是小恶,更不只是失德行为,而是危害不特定群体的犯罪。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施行,“高空抛物”正式入刑。然而,尽管法律框架不断完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高空抛物事件依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除了个别人公德心缺失和法律意识淡薄之外,还在于其仍抱有侥幸心理,不出事不收手

治理高空抛物乱象,需要打出一套强有力的组合拳。一方面,有关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不因后果轻微而放纵,也不因情形复杂而放弃,提高违法成本,让每一个高空抛物行为都受到应有的惩处;另一方面,要加强各类防范措施,例如配备摄像头、设置防护网等,技防人防齐抓,让肇事者无处遁形;当然,最重要的是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文明素质和安全法律意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收回这只悬在空中的罪恶之“手”,还每个人一片安全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