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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乾波

出品 |波哥看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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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富人,也需要为国家的发展和强大,贡献应有的力量了。

最近,关于中国将征收 “海外富人税” 的传闻,犹如一颗巨石投入平静湖面,激起层层涟漪,引发了广泛而热烈的关注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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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10月20日,据第一财经报道:

「据第一财经了解,我国“全球征税”一直有政策依据,但执行力度有限。另外,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相关配套文件自2019年起设有6年“豁免期”,当前距离首次到期时间渐近。

不过,从现有文件来看,针对境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尚无具体细则,近期传闻中的“中国要对全球范围内具有中国国籍的高净值人群征收税”“1000万美元是门槛”“海外上市公司股东被波及”等信息尚无权威依据。」

其中,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影响呢?

据波哥看楼市观察,主要是两点:

◢ 一是,源自中国的一些海外富人,很多人曾经在国内赚了很多钱,在离境或改变国籍时,由于许多相关的考虑以及税法的某些缺陷,这些人以前都享受到了很多的政策红利,然而,从国际上看,全球征税这个制度一直都存在,因此,对国内很多人来说,就不甚公平。

◢ 二是,海外华人众多,一旦征税,涉及的数量会比较大,故而,其影响也会比较大。

例如,最近,美国人口普查局公布了一组数据,显示目前在美国的华裔人口高达560万,占美国总人口的1.6%。这个数字着实让人吃惊,相当于每100个美国人中,就有1.6个是华裔。

如果加上分布在其他国家的华人,这个数量就很大了,其中的富豪也很多。

对此全球征税问题,近来,在国内形成两类主要的观点:

一些人认为,征收“海外富人税”是中国政府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税收公平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增加财政收入,这也是中国政府反腐败斗争的一部分,通过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监管,打击偷税漏税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也有媒体指出,征收“海外富人税”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和质疑,有人认为这一政策可能会被视为针对海外华人的歧视性政策,引发社会不满和抵制;也有人担心这一政策可能会对国际投资和贸易造成一定影响,不利于中国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可见,这个问题的相对复杂性,这或许就是上述“6年豁免期”当时会如此设定的一个要考虑的原因吧。

但是,在波哥看楼市看来,某些人认为的征收海外富人税会引发争议和质疑这一点,实际上是一种特权思维和心理在作怪。

其核心逻辑就是——国家还能为我做什么,而不问自己能为国家做什么!

所以,大家都将比较反感。

下面,再来简单分析一下。

●首先,合理纳税,是一个经济体能够正常和持续有效运行的一大坚实基础,否则众多的基础设施、公益类项目等如何得以发展。

只顾自己赚钱,不顾社会和国家等的发展,你还能赚到那么多钱和享受到那么美好的生活吗?

这根本说不通吗?

王健林曾说,“我赚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后面“享受”到了如雪花般的臭鸡蛋和烂鞋底的“点赞”。

●其次,全球征税,是一个国际性税法体系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和非常普遍性的惯例,难道海外富人,就可以超然世外,不在三界中呢?

这不有点搞笑吗?

下面,再补充一点信息,以供大家参考:

据前述第一财经新闻,其中提到:

「“从国际来看,其实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建立起了对税收居民境外所得征税的相关制度,并且已经有100多个国家签署并执行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经合组织)提出的‘AEOI标准’,并通过CRS共享应税居民的相关财产信息。”肖飒对第一财经表示。

“AEOI标准”全称为“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TaxMatters),包括MCAA(主管当局间协议范本)和CRS(通用报告标准)两部分。

其中,MCAA是各国(地区)税务当局关于相互(双边或者多边)进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的操作程序和相关法律框架基础的规范文件;CRS则是规定金融机构识别、收集、申报外国税收居民账户信息给本国税务主管机构的要求和程序,被视为一个全球征税系统。」

再者,譬如,老美等对其境外富人征税,你觉得合理,为啥国内一征税,你就质疑这个质疑那个呢?

据媒体报道:

美国早在2010年就制定了《雇佣法》,并规定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实施了专门针对美国应税居民的海外金融资产财务信息收集制度,世界上大部分的金融机构都已按照这个法案的要求向美国政府提供美国人的境外金融账户信息。

故而,上述某些人的说法,其本质不就是骨子里不自信,和想去继续搞一点小动作吗?

事实上,此为国际通则,并没有什么值得去惊讶的地方。

这完全不是所谓的歧视的问题好嘛,不要去上纲上线。

所以,我们建议:

不要为了强化自己的既得利益,就不要去挑战国际性的税法体系了。

●其三,我们国家的此类政策,以前就设定了一个有效的豁免期,已经诚意满满,释放了很大很多的政策红利,让很多海外富人已经独自享受到了许多的财富和投资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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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再去质疑或放大舆论等,就有点人心不足蛇吞像的傲慢了。

毕竟,中国,是所有炎黄子孙的中国,古往今来皆然。

支持国家发展,反哺国内经济,古人说“匹夫有责”,何况是这些充分和多年来分享到国家进步和国力强盛重大支撑下的时代或政策红利的海外富人。

因为,大家都知道,没有国家的强大背书,境外富人的真实境况就不好说了。

例如,一直宣称自己不赚最后一个铜板的李嘉诚,曾经投资4000亿左右重仓英国,可是,不列颠人并没把他当回事,后面又灰溜溜地回到了香港。

李大佬,只是投资不力的问题吗?

这是为什么?大家可以好好想想,此类案例太多,就不去罗列了。

小结:

据波哥看楼市观察,如上,全球征税,早已是国际法律制度和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也早就是世界性的一大通则,国家如此做,并不突兀,反而很正常、和滞后了。

大家,应该都要为此积极点赞。

因为,只有持续国家强盛,海外富人等才能在外面得到足够的尊重和发展得更好,不然,必将是一个下里巴人的待遇。

一个地球,一个月亮,我们从来就不相信:别人家的月亮,会比我们村上空的更圆。

经综合国内的相关税法、以及众多官媒的有关解读等内容,波哥看楼市注意到,征收海外富人税,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尚有一些现实的问题还需要去思考和完善。

例如,征税细则如何完善、如何合理分类免税、如何有效打通国内外应税居民的相关财产信息、如何合理规避高净值人群通过转换国籍与将资产迁入CRS覆盖范围外等方式规避纳税的问题等,如此这般后,新的海外征税政策,就必当会更加合理科学有效。

最后,一个客观的情况和大趋势是:

在不少税法人士看来,基于税收理论和国际趋势,中国对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征税是大势所趋。

有专家也表示,中国现在只是走在发达国家后面,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来真正落实该项税收制度只是时间问题。

6年宽松期即将临近,征收海外富人税,确实不远了。

提示:这跟海外华人中的普通人,没什么关系,不要搞混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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