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数较多,非喜莫入。
【序】
1946 年5月26日;
朝天宫大成殿;
人头攒动、水泄不通;
这天,国民政府首都高等法院将要在这里对汉奸林柏生进行公开审判。
林柏生这三个字,时至今日愈发默默无闻、声名不显。
比起张爱玲的首任丈夫、汉奸胡兰成来,可谓天壤之别。
他,差不多已经将要被历史的尘埃深埋。
很少有人会知道,这位汪精卫伪政权的"戈培尔"、宣传部长,竟然还曾为对英美宣战而大造过舆论;
这个劣迹斑斑的文化汉奸之所作所为,对国家、对民族所造成的危害丝毫不亚于那些政治汉奸、军事汉奸和经济汉奸。
如此一死了之,岂非便宜了他?
时值今日见到"港毒"黎智英再度被保释,笔者则感到,更是时候要将这林柏生从汉奸队伍中单独拎出来游街、示众一番了。
林柏生被押赴法庭
【一】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研究室编撰的《中华民国史·人物传》:
林柏生,号石泉,广东信宜县人。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出生于一个地主家庭。
1915年就学于高州中学,课余向一位美国神父学习英语。
1920年赴广州,入美国教会学校岭南大学读书。
1923年初,林柏生在岭南大学因参加罢课活动,被学校开除。旋执教于广州执信中学。
1924年由执信中学校长曾醒(可敬又可悲的女性,本为巾帼英雄,谁知竟无耻地叛国投敌)引荐,任汪精卫秘书。
1925年10月,他由汪精卫保荐,偕其妻徐莹赴莫斯科中山大学留学,并与陈春圃(后亦成汉奸)一同被指定为国民党方面选派的学员以及国民党中央党部的联络人。
在莫斯科中山大学时,他的同学还有有王明、张闻天;
1926年9月,林柏生离苏返穗,任黄埔军官学校政治教官。
从此, 他成为汪精卫最忠实的追随者之一,长期效忠,成为亲信。
(鸣谢词条执笔:黄美真、张云先生)
插几句闲话。
自古以来,中国人喜欢拉帮结派,惯于把帮派利害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并把帮派首脑尊为主子"圣上"。
以国民党中的汪精卫派为例,其门下若陈公博、褚民谊、曾仲鸣、林柏生之流,竟甘为汪某效忠效死而不悔。
汪派第二号人物陈公博,在汪叛国之先,也曾晓以大义,劝汪悬崖勒马。但当汪精卫决然远走河内,陈却敌不过二十年主从厚交,仍追随而去,犯下十恶不赦的罪行。最后系狱待死(这篇过审了,可查阅),仍在绝命长诗中写下了"恃此肝胆烈,愿为朋友死.....友谊泰山垂,性命鸿毛...."一类词句。
褚民谊,在受审答辩之际,对汪仍大加吹捧,说什么我与汪先生的关系,论亲戚为连襟,论私交为早期留法同学,在党内为同志。而我对汪先生的为人非常敬佩,所以与他盛情之笃,非仅为亲戚、同学、同志之故。
曾仲鸣,也是与汪生死与共,不吝在河内代死;
至于其他原非汪所属直系人物如周佛海、梅思平等人,也多在临死之前,还在一口汪先生如何,一口汪先生怎样喋喋不休。
这种因私害公的派系愚忠,不知何时才能根绝。
汪精卫、林柏生与汪伪政府人员
此后,林柏生的表现,也没有跳出这种窠臼!
【二】
因为与当今"港毒"黎智英同为"宣传口"的大V,林柏生的其他恶行笔者就不再絮叨,单单说说他的妖言惑众。
无论何事、无论是非,均能不余遗力为汪精卫摇旗呐喊的林柏生,深得汪精卫的赞赏。
1929年冬,林柏生被汪精卫调到香港创办南华通讯社,次年2月,又创办《南华日报》,自任社长。
1938年12月31日的《南华日报》发表了汪精卫臭名昭著的"艳电";
1943年1月9日,汪伪政府发表《国民政府宣战布告》,向英美宣战。
11月,林柏生所控制的伪宣传部宣布"确立战时文化宣传体制,动员文化宣传总力"。于是,他旗下的广播、报刊、电影、戏剧无一不成为工具;
他们鼓吹在"大东亚战争"时期,要加强"反蒋"和"反英美"宣传,"务使思想上之决战与武力上之决战相互辉映,以共同完成此伟大艰难的战争",表示"有一分之心血,当为协力大东亚战争而尽其一分之努力,有一分之物力亦当为保卫东亚、建设东亚而用得其当","吾人之笔即吾人之枪杆","虽效死疆场亦所弗辞"。
至于其他恶行,不在宣传口,这里就不再赘言,朋友们自行拓展阅读好了。
“和运”宣传车
【三】
此段可读可不读,立场不坚定者勿入。
"艳电"在《南华日报》刊出以后,军统"戴老板"曾亲赴香港,托人要求和林柏生谈谈。
见面后,戴笠说:"最近看到你写了很多和平论的东西,和重庆对立着。
可不可以到我们所属的阵营里来做宣传呢?
攻击的文章可不可以停止呢?"
林柏生一向认为(天真幼稚病),香港是英国殖民地,重庆特工不敢乱来。
因此,面对"戴老板"的要求,林柏生不屑一顾、置之不理。
不久的一天,下午四点左右;
林柏生经过历山大厦门前时,突然有两个大汉用铁棒从后面向其头部猛击;
他受伤倒地,顿时血流如注,奄奄一息。
而两名大汉仍不罢手,继续用铁棒向其额头面部痛打(为国、为民,必须早日取其性命呀)。
哎,可叹呀,有时"苍天无眼、天亦藏奸";
就在奸贼即将纳命、授首之际,有两名外国水手从那里经过;
他俩狗拿耗子,当场将一名义士羁绊,另一名义士则趁机脱离现场。
匆忙赶来的香港警察将林柏生送往玛丽医院急救。
虽然遭到两名义士的突然袭击,但由于林柏生头上戴着软质薄绒礼帽,伤口并不深。
他随后住了数月的医院。
头上所留下的疤痕使他在汪伪"公馆派"中大出风头,压倒了褚民谊和陈春圃等人,成为汪精卫集团投敌的八个"首义"分子之一。
为何要讲述这段,呵呵,给黎某某听听;
似乎,他也被正义市民"锄奸"过。
林柏生、褚民谊接受记者采访
【四】
抗战胜利以后,林柏生曾随陈公博等人逃亡到日本一阵子,后来被押送回国(这是一段军统电讯台和驻日盟军协作的故事,再讲)。
1946年4月18日,他被关押在南京宁海路看守所;
检察官陈公虞(司法行政部任命的代理首席检察官)开始了对林柏生的侦讯工作。
回到1946 年5月26日;
朝天宫大成殿;
9:00;
审判长赵琛(首都高等法院院长)和几位法官都依次入席。
当法警将林柏生押进法庭的时候,会场人声喧哗,有的在议论今天的公审会、有的在咒骂汪伪群奸。
庭上宣布审判开始,会场立刻肃静无声。
林柏生身着长衫,戴了一副金丝眼镜,夹着皮包站在被告席上。
从表面上看,他态度似乎沉着,好像若无其事,但眼神中流露出惶恐和不安。
公审一开始,赵琛审判长询问些惯例的问题,他都一作了问答。
紧接着从抗战初期,林柏生任香港《南华日报》社社长时的一些问题问起:
为什么要在1938年12月29日发表汪精卫响应日木首相近卫文磨诱降的声明"艳电"?
怎样得到汪精卫的赏识担任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中央党部宣传部长的?
1945年抗战前夕任安徽省省长和安徽省保安司令兼任蚌埠绥靖公署主任等伪职的所作所为?
在上述任职期间做了多少叛国害民的事情?
这一连串的问题,就像联珠炮弹一样, 问得林柏生无法正面回答,仅仅是承认所任的职务,而却只字不提卖国的行径。
1941年汪精卫、林柏生(左二)与日军方商讨联合清乡
这时法庭上当众播放了1943年11月12日林柏生在日本东京参加的东亚青少年指导者会议上发表的《团结大东亚青少年,实践大东亚宣言》,以及在南京广播的《正义的和平与道义》唱片。
内容充满卑鄙无耻、卖国求荣的调子,听后令人无比愤慨! .
审判到11时半宣布暂时休庭,下午继续开庭。
这时林柏生被法警带下,在场旁听的人,有的离开会场,有的找个空地休息;有的掏出干粮,索性就不走了。
下午2时,林柏生在法警的押解下又次进入法庭。
审问内容大致集中以下几个问题:
1941年6月随汪精卫去日本,在东京拜见日本天皇;
1942年10月1日,林柏生一行6人离上海去日本参加兴业团体联络会议;
1942年12月20日随汪精卫去日本拜见日本天皇,林柏生在东京时对记者发表谈话。
庭上质问林柏生对这三次去日本活动所起的作用和对国民的罪恶,林柏生竟无耻地说是为了寻求中日两国和平,最终的目的是在减轻沦陷区百姓的灾难和压迫。
随后,庭上列举了100多篇林柏生在任伪职期间发表的讲话、公开刊登的文章。
林柏生虽然对以上事实和活动供认不讳,但还是尽力狡辩,企图开脱罪责。
庭上根据1945年11月23日和12月6日国民党政府先后颁布的《处理汉奸条例》及《惩治汉奸条例》,要林柏生如实的交待叛国投敌的罪责。
1941年汪精卫到日军军营参观
公审到下午4点结束,法庭宜布林柏生汉奸一案另行宣判。
在法瞥的押解下,林柏生蹒跚地退出法庭。
同年5月31日,林柏生被判处死刑;
【五】
10月8日;
南京老虎桥监狱;
因果报应吗?
战后处决巨奸的苏州和南京监狱,名称也真是巧得出奇。
苏州的名唤狮子口,南京的叫做老虎桥。
这一狮一虎,果然一张口吃掉了陈公博、褚民谊、梅思平、林柏生、丁默邨、殷汝耕之类人物;
至于周佛海,虽判死而获减刑,一样也病死狱中,未脱虎口。
1942年12月,日军扶植的伪南京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右三)前往东京,参加“大东亚战争一周年纪念会”。图为
14:30;
高检处检察官陈绳祖随带行刑令,率同书记官及一班法警赶到监狱。
先在刑场之旁布置好临时法庭,然后叫两名看守去"忠"字监、死囚牢去提林柏生到场。
林柏生虽已沦为死囚,但身任汪精卫的亲信,官做大了,居然还留下那么一点官威。
平日,看守们如有啰嗦,他常当面加以申斥。这天他死期将临,看守们生怕刚愎如他,一旦知晓真情,急切中可能发生意外,因此一打开牢门,便骗说是他儿子前来探监,要他出门相会。
林闻言很是高兴,先穿一套中式灰绸短衫长裤,再着灰袜黑鞋;
最后更戴上那副颇为神气的没框眼镜,手拿着一本西文书籍,和写给儿子的两纸条幅,喜滋滋随着看守出门。
正当他刚走近"忠"监大门,迎面却闪起阵阵晶亮镁光;
谁都明白在这种场合遇上一群摄影记者准没好事;
林是聪明人,出身文化新闻界,在强烈镁光中略略怔了一下,便明白大事不好。
满洲国答礼团的车队驶过南京大街
自此,虽说一路上步履如常;
但原来白净的脸上,却也不免添上一层淡淡的灰白。
到庭后,高坐台上的陈检察官告以奉命前来执行,问他可还有什么话说。
林略一沉吟,随即向检察官提出两个抗议:
"请庭上放心,我今天不想多说什么,既然这是为了国家的事,对个人的生死,我也不必再抱什么详的遗憾。
不过,对一个临死的人,你们还骗说是我儿子来访,实在是有点残酷。
再说,我事先不曾接到确定判决,遽付执行,似乎法律手续上也还有些欠缺。"
满洲国的汪伪“大中华民国大使馆”
话一说完,他要求写几个字。
经准许后,即趋公案之前,相当安详地在从牢内带出的西文书空白的扉页上,写下一段文字:
余妻徐莹及诸儿留念:
春来春去有定时,花开花落无尽期,
人生代谢亦如此,杀身成仁何所辞。
柏生,十月八日下午二时五十分。
当日,在场的记者们都曾抄录此诗(绝笔嘛),并在报上予以发表。
最初,大家原以为是他即席赋出的绝命诗,继而一查,方知他是摘自汪精卫《双照楼集·飞花》一诗中的结尾一首。
林柏生在书写遗书时依然还相当镇定,手脚也不见颤抖。
写完,他抬头再向监刑官进言:
"人死了,一了百了。
听说上次在思平先生(梅思平,历任汪伪政府工商部部长、实业部部长、粮食委员会委员长、内政部部长、浙江省省长,此前被处决)受刑之后,你们还叫仵作(指法医、验尸官)任意撕毁衣服检验,辱其遗体,这不免有点过分,希望这次不要故伎重施。"
话一说完,他便自动取下所戴眼镜,交给了监刑官,然后徐步走向刑场;
走不上两步,便回头问上一句:
"今天是哪位兄弟执行?下手时,请爽快一些。"
说完,便继续踏步走向墙角。
面对日本记者发表所谓“和平见解”的林柏生,担任宣传部长,不遗余力的进行卖国宣传和奴化教育
本来,跟在他后面的,是高院法警室一名神气活现的警长;
可是,说时迟那时快,刹那间,警长后边闪出一名壮汉;
只见他举起手枪便向林的后脑开了一枪;
林先是应声倒地,然后一跃翻身,仰卧草地;
此时,他前额虽已血流如注,但胸部依然急促起伏,不曾断气。
血从头上汹涌而出,他在尽力的嘶吼,嘴里也在往外喷血沫。
原本站在他身前的人,都不由得后退了几步。
5分钟过去了,林柏生还在嘶吼和喷血沫。
警长见状,于是法警又上前对着他的前额开了一枪。
这一枪直接将他脑浆都打了出来。
就这样林柏生都还在喘气,并持续了整整一个刻钟方才死去。
林柏生受刑时,等于受了20分钟活罪才死。
事后,那名警长上前向记者群招呼,说实地行刑助手是个不曾补上名额的伙计,敬请大家在发新闻时,还是指出是他自己下手。
这是早年狱吏捕快留下的陋习,可见人人都想留名。
汪伪军政首脑参加“国府还都”庆祝活动
呵呵呵,再呵呵,黎某某,想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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