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10月23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大通县司法局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预防再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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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集中教育活动以“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为主题,对本县桥头镇司法所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中,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观看了《心中有戒》警示教育片,视频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巨大伤害,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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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和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今年发生的几起因再犯罪被法院撤销缓刑的真实案例进行通报,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明身份、正心态、自觉服从监督管理,更加深刻理解社区矫正的目的、重要意义,从而提升社会认知,提高社会责任感,服从管理,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树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随后,组织社区矫正人员签订了《社区矫正对象不参与重新违法犯罪活动承诺书》,并强调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纪律要求和监管措施,明确告知社区矫正对象违反规定的后果,督促他们严格遵守规定,自觉接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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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司联合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既是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一项举措,也是开展普法工作的一次生动实践,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为在矫人员系上了法律“安全绳”,对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风险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细化实化监督方式方法,不断强化对社区矫正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