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师是教育者而非服务者
教师也是“风险工种”?近日,又有教师被举报登上了新闻,除了“管教学生”,“当着学生吃外卖”和“回复信息太晚”等也成为举报理由。据媒体报道,西南某基层教育局提供的台账显示,今年1至8月,该局共收到128条举报教师的信息,经调查,仅7起举报基本属实。其余不属实的举报中,不乏恶意举报行为。
细看之下,不少举报理由提及的问题通过举报反馈实属夸大,如当着学生的面吃外卖、对待学生过于严厉或温和等,都可以通过家长和教师的沟通解决。举报这一渠道本应用于沟通无效或问题严重的情形下,是公权力提供给家长和学生的监督途径,被如此滥用,不仅为监管部门增加本不必要的工作,也有损教师的工作热情,长远来看,并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
从“幼儿园让家长宣誓‘绝不给老师甩脸子’”,到“家长在微信群见谁怼谁”,今年以来,家校冲突事件频繁发生,引导我们反复思考,我们到底应当构建怎样的家校关系?
常言道,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所以家校关系实际上是以教育为目的所勾连的社会关系,无论家长还是老师,“育人”都是首要目标。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物质水平的不断提升,出现了越来越多“小公主”“小皇帝”,这些在家被宠上天的小孩进入学校,爱子心切的家长们很难不对教师提出一些“额外要求”。在社交媒体平台,不乏有教师吐槽家长们提出的“老师得24小时在线”和“孩子丢东西要老师找回”等要求,出于礼貌不能不回复,但实则超出教师的工作范畴。
对于家长来说,当孩子进入学校,适度“放手”才能使其成长。事实上,我国已经有较为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过度关注和保护反而不利于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人格;一些无孔不入的“监督”已经让教师倍感压力,难以专注教育工作本身。
今年10月,重庆一中学教师就因情绪崩溃在家长群里发表不礼貌言论,调查后发现,原因只是学生饭卡不能正常使用,与学生家长反复沟通后失控。良性的家校关系应当建立在平等沟通的基础上,家长充分信任,教师充分关怀,二者共同为孩子撑起一片成长的天空。
祖国的花朵需要保护,花朵的园丁也需要关怀。未成年权益保障有法可依,相关部门和学校也需要关注教师的权益。此次举报事件中,就出现不少恶意举报行为,如将批评异化成“殴打”“辱骂”,即使查实,举报人也并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对教师的名誉和心理都有所影响。因此,举报应有所门槛,最起码举报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针对举报的核查和保密机制也应当进一步完善。举报不能成为一种“零成本”的发泄渠道,“被举报”也不应成为贴在教师脸上的“耻辱标签”。调查过程要保密,调查结果要公开,倘若查实后教师无不当行为,相关部门理当帮其澄清,同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警告,遏止滥用举报表达不满的行为。事后也要做好对教师的心理疏导,帮助其减轻工作的心理压力,守好教书育人的本位工作。
对于学校来说,应当建立更完善的自下而上反馈渠道。让家长的意见能够及时反馈给老师和学校,做到“有问题,先沟通”,防止家长形成“凡事举报才能解决”的思维定势,良好的家校关系需要多方共同维系,学校更不应缺位其中,坐视家校关系的不断异化。同时,学校也要明确教师的责任归属,减少对教师提出教学以外的不合理工作要求,如“家长群发日报”等,让教师专注担任教育者而非服务者角色,这样才能促进平等、和谐家校关系的构建,长此以往,学校才能成为纯净的育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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