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球网报道,为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食品安全法》中对于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明确规定,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而记者跟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肯德基”进行巡查发现,店内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参与生产加工,并没有对消费者进行明示。不仅如此,店员对于普通消费者的询问给出的答复却是坚决否定或者不置可否。

正常情况下,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公众都是大力支持和高度认可、积极评价的。但是,对肯德基的这次被立案调查,网友的反应似乎有点不太正常,认为肯德基有点“冤”,市场监管部门是在捡软柿子捏,甚至认为其他餐饮企业比肯德基使用的食用油质量差多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不知道,这些反应失常的网友,是不是肯德基的“水军”。如果是,当然是另外一回事。如果不是,问题就复杂了。至少,说明这些网友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用意没有搞清楚,从而在反应中“反”错了方向、“反”错了目标。他们没有看到,市场监管部门这次对肯德基的调查,并不是使用什么油,也不是说转基因油不能用,而是肯德基门店没有把使用转基因油的知情权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同时规定,对于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显著标示的,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而从这些被立案调查的门店情况来看,他们在使用转基因食用油时,并没有向消费者明确告知所使用的食用油是转基因油还是非转基因油。自然,市场监管部门就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对这些肯德基门店实施调查,并依法给予处罚。显然,这也是对广大消费者负责,对食品安全问题负责。如果网友们看不到这一点,而是扭曲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初衷,把调查行为看成是门店使用了转基因油,那就方向完全错误了。

要知道,对消费者来说,消费的知情权、选择权有时候比消费本身更加重要。如果消费者到某一经营场所,没有知情权,也没有选择权,那权利就会受到严重损害,甚至会让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遭受威胁。对转基因食品,不同的人,也是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的,有的人对转基因食品很反感,只要是转基因食品,一概不用。有的人则感到无所谓,不对转基因食品反感。自然,对经营者在使用转基因产品时,就得把知情权和选择权交给消费者,让消费者做出是否消费的决定。而这些肯德基门店,并没有按照这样的规定去做,且在媒体记者暗访时,矢口否认使用转基因食用油,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当然应当立案调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有网友认为,纵然肯德基使用转基因食用油,也比某些饭店、小吃店等使用的食用油质量好,为什么市场监管部门单查肯德基呢?这个问题当然值得追问,也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并想方设法进行解决。因为,食品安全大于天,如果不加大对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检查力度,确实容易发生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就像昆明市长丰学校的臭肉事件一样,搞不好就会引发舆论风波。

但是,需要再度重申的是,这次对肯德基的立案调查,不是针对使用什么油,而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是消费者应当享受什么样的消费权利问题。如果广大网友不能理解这一点,就容易在日常消费中忽视对自身消费知情权、选择权的保护,譬如怀疑某种商品保质期已过,或者商品中的某种不安全元素超标等,就无法询问、无权询问,甚至无权选择。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现象,才是更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