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魏振海,出生于1963年,原籍山东郓城县。
早年,他随着父亲逃离家乡的饥荒,最终在西安火车站以北的『 道北 』区域落脚。
这个地区在解放前,尤其是战争期间,吸引了许多河南逃难者,逐渐形成了以脏乱差闻名的棚户区,一度成为落后、破旧和暴力的象征。
在这个充满挑战的环境中,魏振海和他的七个兄弟姐妹一起长大。
作为五个孩子中的老五,他从小就展现出了聪明才智。
但对学习不感兴趣,反而对打架斗殴情有独钟。
他的中学生涯在著名的西安中学度过,但并非因为学术成就而出名,而是因为他在学校里的打斗行为。
魏振海经常聚集一群不良少年,制造事端,很快就成为了学校里的一霸,甚至在校外也声名狼藉。
在他16岁那年,一次想要外出惹事时,被看门的大爷阻止。
令人震惊的是,他竟然掏出刀来,对着大爷连砍七刀,这一行为最终导致他被判处五年监禁。
然而,牢狱生活并没有让魏振海悔改,反而使他变得更加凶残。
1985年6月,刚刚出狱的他再次卷入斗殴,将对方连砍43刀,造成了对方终身残疾。
不久后,他又与金林、张谨瑜等人在西宁火车站商场盗窃价值四万多元的冬虫夏草等中药材,并在西安市销售赃物获得1.8万元。
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他们逃往河南许昌。
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饭馆里,因为争夺一条凳子而发生争执,结果导致一人被杀,两人受伤。
随后,他和两名同伙乘拖拉机连夜逃往郑州。
途中,同伙张谨瑜出于恐惧说道:
『 你们知道,我可没动手啊!』
这句话在黑夜中回荡,似乎预示着他们的命运将会如何发展。
魏振海觉得这个人不可靠,于是便把张谨瑜诱骗到四川峨嵋山,用石头活活砸死后,将尸体抛下山崖。
之后他开始社会上流窜,并伙同他人多次抢劫。
1986年10月20日,魏振海伙同郭振平、张启祥撬门潜入陕西省军区家属院曹宪华家中。
当曹宪华开门进屋后,随即被连捅23刀,随后跟进屋的另一名怀孕8个多月的女青年也被开枪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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