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网

淮安网,知淮安事!

关注‍

江苏淮安农商银行近期再次引发关注。金融监管总局淮安监管分局拟对该行前宋集支行行长邵小刚作出终身禁业处罚,源于其2013年至2014年间的违法违规行为。与此同时,作为淮安市首家本土农村商业银行,淮安农商行在资产规模、业务发展等方面取得进展,但也面临盈利增速放缓、股权质押等挑战。

邵小刚案件回顾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淮安监管分局发布公告,拟对江苏淮安农商银行前宋集支行行长邵小刚作出终身禁业处罚。这一处罚源于邵小刚在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贷款三查不尽职和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此前,邵小刚已因职务侵占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7年6个月有期徒刑,刑期于2022年9月结束。

邵小刚,1975年7月出生,曾任淮安市楚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宋集信用社主任。2011年12月,随着江苏淮安农商银行的成立,他被任命为宋集支行行长,全面负责该支行业务,包括信贷管理。然而,邵小刚利用职务之便,在2012年至2014年间,通过编造贷款资料,冒用11人名义骗取204万元贷款并侵吞。更为严重的是,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未经严格审查,向116人违规发放共计1093万元贷款。

2015年3月,邵小刚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法院最终以职务侵占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邵小刚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10万元罚金。法院还要求邵小刚退还60万元犯罪所得,但截至2017年12月,执行程序因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

经查,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的行为。你时任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宋集支行行长,是上述贷款的调查人、审批人和管户人,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分局拟对你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