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的时候,人们就发明了一种很聪明的耕作方法,叫做井田制。这种方法后来被商朝和周朝继承和发展了,成为中国古代农业的基础。
商朝时候井田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到西周时候井田制就发展很充分了。
《周礼·地官·小司徒》载:“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以任地事而令贡赋。”
井田制的原理是这样的:把一块大地分成九个小方块,每个方块都有自己的界线和水渠,看起来就像一个井字。
最早的时候每个方块大约有100亩,每个方块都有人负责耕种。周围的八个方块是私田,收成都归耕种者自己;中间的那个方块是公田,收成都归封邑的贵族。
这样一来,贵族就可以不劳而获,享受农民的辛苦果实。这也是古代社会的一种规则和秩序。
这种制度也体现了土地国有制的特点,即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但不得买卖和转让。
井田制在商朝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奴隶主贵族通过这种制度榨取奴隶劳动,提高了农业生产率。
随着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普及,井田制在春秋时期逐渐瓦解,井田制“唯莠骄之”。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间的战争频繁,社会动荡不安,同时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使得农民可以独立耕作,不再依赖集体劳动。
井田制的存在已经被很多证据证实了,比如甲骨文里面。还有很多金文、陶文等出土文物也都反映了井田制的情况。
明朝建文帝时候,大臣方孝孺提议恢复井田制,建文帝还挺有兴致和他商议,不过后来建文帝在靖难之役中被他叔叔打败,这事情也不了了之了。
井田制体现了古代人们对自然的认识和利用,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和利益的分配和协调,夏商周的井田制是一种有效的产权供给制度。
史料来源:《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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