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198万多元劳务费我都收到了,这下我终于有脸面回去见乡亲了!”申请执行人张某看到银行卡上法院汇过来的最后一笔款项,马上给阳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打电话表示感谢。
2022年7月,阳西县上洋镇的猪场养殖基地项目劳务工程由一家工程公司分包给四川的建设公司,该建设公司又分包给张某。张某组织25名老乡施工。
2023年10月,工程完工,但建设公司因经营问题欠下198万余元劳务款。
2024年3月,张某带领25名工人前往阳西县人社局寻求帮助。经调解,某工程公司同意在2024年5月底前支付198万余元劳务费给工人,该款项将从其欠某建设公司的工程款中扣除。
事情到此本应圆满解决,但某工程公司却没有如期履约 。阳西县法院了解到某工程公司没有履行和解协议的原因后,耐心释法说理,让三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某建设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前付清所欠的劳务款198万余元。
同时,某工程公司向法院出具《声明书》,承诺将欠付的198万余元工程款支付至法院的执行账户。张某随即就该调解协议向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6月14日,某建设公司未支付劳务款。
6月17日,张某向阳西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向某工程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多次督促后,该公司以程序为由推诿。在法院的执行威慑下,某工程公司分别在7月上旬、8月上旬分两次将款项打入法院账户。随后,法院将该笔款项划给张某。在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张某历时近一年的追讨薪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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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阳江日报(记者/黄方盈 通讯员/丁诗华 陈河涛)
编辑 | 陈子玲
校对 | 孙星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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