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叫李阳的以“山西爱客思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的名义向台前县吴坝镇李某师授权一款电视机顶盒设备的台前县城市站长负债运营业务,对所在区域铺设某品牌电视机顶盒,以该机顶盒每天流量收益分成来盈利。
合同中显示:山西爱客思特科技有限公司为甲方,台前县吴坝镇李某师为乙方。
乙方向甲方支付了合作费用39600元。
而且转款收款方、协议签订方、协议授权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等互相之间不知存在什么关联,协议及授权等一些所涉及的公司都不一致。
协议中关于设备政策显示:
1、乙方按上述约定交纳合作费用后,甲方给乙方拾台设备,用于乙方前期测试和铺设。
2、乙方安装的设备满足单台设备连续15天每天收益达到2元以上,可申请领取下一台设备;下一台设备满足15天内每天收益达到2元以上,可再申请领取下一台设备,以此循环。
但在设备实际运行过程中,该合作协议及该公司负责联系自称叫李阳的人所提及的流量收益根本达不到。李某师找人及自己亲测使用该机顶盒,一天使用二十多小时的情况下流量收益大概五毛钱左右,与协议及业务对接人员所说相差甚远,每天超过两元更是不可能实现,更没办法循环申请领取后面的设备。这几台设备将近一年时间收益才五百多块钱。
近期,由于该设备所得收益和其当初所说相差甚远,所以向李阳提出质疑和相关退款要求,而李阳也不再接电话和回复信息。近日又特地向山西爱客思特科技有限公司落实李阳是否属于该公司业务人员,该公司人员称有一个叫李阳的人,不知道是不是一个人,将落实后给答复,至今也未得到确切回复。
现质疑,该公司及业务人员李阳疑似以虚假夸大信息诱骗他人交纳高额费用成为所谓的区域站长,其实就是利用难以达到的协议流量收益要求,高价售卖设备。且李某师向该公司交纳所谓的合作费用时,李阳向李某师提供的收款二维码为“上海随医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户,李某师向该账户扫码一万元。其余29600元在李某师回到吴坝镇和李阳通电话过程中李阳要求李某师对其进行手机微信转账,声称收到转款后他再转给山西爱客思特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询,山西爱客思特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望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关注及重视此事,给被骗人一个说法。
来源:呼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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