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9日讯 记者董凡超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2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截至2024年9月,通过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对法院8142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开展监督,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75件,有力地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检察办案发现,一些不法分子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或者骗取登记相关知识产权,通过恶意起诉、虚假诉讼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不仅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科技创新。一些不法分子不择手段抢注、囤积商标,有的甚至直接抢注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字号或特定商标,再以此为依据恶意提起诉讼进行所谓“维权”。

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中最常见的证据之一。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提交虚假的著作权转让合同、涂改权利人信息、伪造作品创作思路和说明、将创作日期提前等方式,冒充作者骗取著作权登记,再批量提起虚假诉讼牟取不正当利益。在某文化传媒公司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中,陈某某等人注册成立某文化传媒公司,与音乐推广商恶意串通,收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音乐电视作品,通过提交虚假的著作权转让合同、涂抹更改权利人信息等,骗取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同步将音乐电视作品编辑出版发行,伪造对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权属和KTV等经营场所侵权的证据,批量提起虚假诉讼1万余件。检察机关依法以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目前,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机制。检察机关提示,广大企业和个人要进一步增强依法使用、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既善于依法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也要依法依规使用他人知识产权,坚决防止滥用诉权恶意起诉、虚假诉讼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共同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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