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负责人等介绍山东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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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省医保局副局长李博介绍,集采成效主要取决于群众能不能方便快捷地买到集采药品。前期,集采药品的配备主体主要为公立医疗机构,2023年6月以来,省医疗保障局在全省全面开展了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推动集采成效向药店、卫生室等延伸,努力将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送到群众“家门口”。

购药可及性更强。持续扩大活动覆盖面,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单位提交申请书、承诺书,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药店按承诺价格销售。各市医保部门在官方网站动态公布参加活动单位信息,便于群众查询。目前,全省2.84万家药店和村卫生室参加到活动中来,患者购买常用集采药品更加方便快捷。

服务标准化更高。为了提升群众体验感,指导参加单位按照“五统一”标准销售集采药品,即:统一设置销售专柜,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药品价格(集采药品中选价格、销售价格),统一优先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

药品选择性更多。组织临床专家遴选适宜在药店、村卫生室销售的集采药品,公开征求中选企业意向,由企业自主承诺按中选价格向参加活动的单位供应集采药品,目前活动覆盖集采药品达到236种,参加活动的药店配备不少于50种集采药品,村卫生室配备不少于30种集采药品。

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将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持续推动扩围增效。积极动员更多单位参加活动,鼓励参加活动单位增加配备集采药品数量,为群众购买集采药品提供更多选择。强化监督检查管理。加强对参加活动单位的监督管理,重点对执行“五统一”标准是否规范、集采药品配备数量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导整改。做好药品供需对接。强化集采药品供应监测,加强中选企业供应监管,对供应不到位、超中选价格供应的,及时督导中选企业整改。完善评价激励措施。鼓励各市探索采取激励措施,进一步做好与医保双通道和门统定点药店纳入、履约考核、信用评价、评先树优等工作结合文章,提升参加活动单位配备和销售集采药品的积极性。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郭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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