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解丽)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物理、康复治疗医保报销政策的通知》。自11月1日起,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或因其他疾病需要进行物理、康复治疗的参保人员,相关治疗费用医保报销期限最长可达12个月,较原政策翻倍。

新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如果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需要进行物理、康复治疗,需在发病后6个月内开始物理、康复治疗,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自开始治疗12个月内的物理、康复治疗费用;参保人员如果因其他疾病进行物理、康复治疗,需在发病后3个月内开始物理、康复治疗,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自开始治疗6个月内的物理、康复治疗费用。

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如果因患脑瘫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其发生的康复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1岁以前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超过12个月;1岁以后至3岁以前每年支付不超过6个月;3岁以后,每年支付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