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宣布,自11月1日起,将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正式落地。

此次调整意味着,对于以浮动利率形式存在的存量个人房贷,若其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借款人可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值将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此外,六大银行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随时向银行提出调整重定价周期为三个月或六个月,但整个还款周期内只能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