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报告讯(记者 张华征 桑建伟 通讯员 张楠楠)为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校园良好的法治环境,10月31日上午,新密市司法局刘寨司法所邀请河南京原律师事务所李帅红律师到郑州市实验中等专业学院开展“拒绝校园欺凌”普法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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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中,李帅红律师结合实际案例,用生动形象的语言,重点讲解了校园欺凌和普通打闹的区别、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法律分析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四个方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行为的法律规定,向同学们详细阐述了校园欺凌发生后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这不仅让同学们清晰地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更教育大家在面对欺凌行为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能“以暴制暴”,及时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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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此次普法宣讲,不仅增强了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更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