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精准施策,既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减轻双方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成效和社会反响。
案情简介:
1995年11月被告在原告处购买煤,总计125240元,被告当时未支付货款,被告在购买后陆续多次给原告还款,现尚欠31500元。现原告年岁已高,且目前无其他经济来源,多次向被告催要该笔欠款,被告均已无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起诉至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欠款31500元,以及本案诉讼费等。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查阅案件材料,梳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细节的描述,经过多次反复沟通和协商,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调解结果即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满足双方的实际需求。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自2024年9月起每月月末前给付原告2000元,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货款支付时间、方式等重要条款,以此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当出现债务纠纷时,双方应积极沟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下一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调解能力,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也将加强对类似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总结,为今后的审判工作积累有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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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毛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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