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湛

单位: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摘要:《史学要论》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史上被奉为开山之作,这并非后来者的确认,而是主要基于它在民国史学界已经产生广泛且深刻的学术影响。《史学要论》撰写于李大钊在北京大学任教期间,在正式出版之前,部分内容便以讲义、讲座的形式传播。《史学要论》出版后,何炳松、卢绍稷较早接受了其思想。此后,黄维荣、郑鹤声在自编教材、讲义中引入了《史学要论》。在理论斗争激烈的上海,《二十世纪》杂志也对《史学要论》有一定程度的宣传。这使唯物史观指导下的历史学研究被更多人接受,陈啸江、李则纲便是代表。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随着唯物史观的广泛传播,《史学要论》获得了更大的学术空间。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逐渐由边缘走向了理论舞台的中央。

关键词:李大钊 《史学要论》 马克思主义史学

1953年,蔡尚思称李大钊为“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家”,并引用了《史学要论》。白寿彝先生也强调:“李大钊同志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第一个奠基人。他的《史学要论》,是我国第一部系统地阐述历史唯物主义并把它跟一些具体的史学工作相结合的著作,是为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开辟道路的著作。”以上两种观点代表了新中国初期和改革开放后中国史学界关于李大钊及其《史学要论》学术地位的认识。《史学要论》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史上被奉为开山之作,这并非后来者的确认,主要基于它在民国史学界已经产生广泛且深刻的学术影响。然而长期以来,《史学要论》在民国时期的传播与接受情况尚缺少详细讨论。本文尝试梳理《史学要论》的形成史,从时人的阅读、引用、评论入手,评估《史学要论》在民国时期的流播空间与接受状况。

讲义与讲座:《史学要论》的前奏

1919年,朱希祖担任北大史学系主任,开始北大史学系的改革。翌年,朱希祖聘请李大钊为北大史学系教授,二人共同制定史学系的课程。彼时北京大学史学系已强调史学研究法、史学思想史、史学概论及历史哲学等课程为“本系最重要之学科”。这表明北大史学系将史学理论置于重要位置,而这种设置与李大钊有重要关系,亦为李大钊后来撰成《史学要论》创造了条件。

1920年10月,李大钊在史学系和政治学系开设“唯物史观”课程。鉴于这门课在当时是“新鲜事物”,且“无现成教本可循”,李大钊编写了《唯物史观》讲义。该讲义详细阐述了唯物史观的主要内容,还强调了其在史学研究中的重要性。李大钊公开讲授唯物史观,在北大引起不小反响。据预科德文班学生罗章龙回忆,讲义“立意创新,内容精当”,以至于该门课程常常“座无虚席,迟到的就站着听讲”。1923年,李大钊在“唯物史观”课程考试中,让学生论述唯物史观的要义及其对现代史学的影响。政治学系二年级学生贺廷珊在试卷中阐释了历史与社会的关系,她写道:“社会的变革,便是历史,推言之,把人类横着看,就是社会,纵着看,就是历史,又说人类社会一切精神的构造,都是表层结构,只有物质的经济的结构,是这些表层构造的基础构造。”同时,贺廷珊又对唯物史观的原理进行了简要介绍:“从来的历史家,欲单从上层说明社会的变革,上层的变革,全靠经济基础的变动,故历史非从经济关系上说明不可,这便是马氏唯物史观的大意。”这些表述此后均见于《史学要论》。此时,《史学要论》尚未出版,部分思想和表述已经在贺廷珊的答卷中初露端倪,这可以看作《史学要论》出版前的思想轨迹。

1923年2月,李大钊在武昌高等师范学校演讲《进步的历史观》。李大钊此时对历史观已有明确且深入的理解,他批判了各种落后的历史观,指出:“‘历史观’就是历史的解释。研求过去的历史,是如何发展,以及未来的历史,又应当如何发展。”他将历史观分为两类,一类是神权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信奉历史是由神、宗教、英雄或天才推动的;另一类是人生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强调政治、智识和经济因素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神权的历史观是旧的、逐渐衰落的,人生的历史观则是新的、不断进步的。李大钊指摘旧史观是一种“愚民主义”,“为特种阶级而设,专来压制民众”。他赞扬新的历史观“没有甚么阶级”,用智识或经济来指示“人生应走的道路”,说明了人类的历史“是人造出来的,不是人以外的势力所造成物”。李大钊在演讲中梳理了历史观的发展历程,言明西方在16世纪之前,一直以退化和循环的历史观为主。牛顿发现万有引力法则后,傅立业、圣西门和孔德三人便开始寻找社会历史的规律,“自命为循求整理社会历史的法则的人”。其中圣西门是将社会主义由空想转向科学的关键人物,李大钊特别介绍他的学说,指出圣西门用因果法则解释历史,“历史的任务,除记事以外,当寻出因果的关系,与研究其他自然科学相同。这种历史现象如能明了,历史法则即可成立。历史不但说明过去,并可说明现在及将来。”这样的思想后来也体现于《史学要论》中。在李大钊看来,马克思的历史观继承圣西门,让人相信“今日很好,将来当更好”,且给“吾人以努力,乐观的人生观”。这样李大钊便将史学与人生结合,他说:“我们处新时代,应当做适于新时代运动,我国现受国际资本主义影响,我们当急起反抗,以增进社会主义,无论何时何地,根据科学史观和快乐,奋斗的人生观,勇猛进行,求圆满的成功。”这不仅凸显了李大钊对唯物史观的坚定信仰,更彰显了李大钊作为一名战士的身份。此后《史学要论》设有专章“现代史学的研究及于人生态度的影响”接续探讨,不仅在学理上认同唯物史观,更通过革命行动证明史学能够改造人生和社会。

继武汉演讲之后,李大钊编写了《史学思想史》讲义。基于《进步的历史观》演讲,李氏详细讲授欧洲重要思想家的史学思想,论述了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揭示了唯物史观产生的学术背景及必然性。是否可以这样说,《史学思想史》讲义是在佚文《进步的历史观》上形成的,这为《史学要论》的撰写奠定了理论与文本双重基础,也让我们看到了李大钊史学思想由零散向体系化转变的过程。这些讲义在当时已有较大影响,傅振伦曾回忆:“李大钊先生在史学系讲授《欧美史学思想史》,大受同学欢迎,及我升入正科史学系,此课已改由陈翰笙先生担任,我购得李大钊先生讲义一份肄习,始接触马克思主义真理,珍藏了五十五年,捐献给革命博物馆,今全国恐仅存此一份,惜缺1—12页。”

1923年4月5日,李大钊在复旦大学作题为《史学与哲学》的演讲。此时,李大钊已关注历史学系统的构建及历史学分科问题。他认为文、史、哲都是“关于人生的学问,本不能严格的分开”。科学的弊端在于过于强调分类,因此除专门的研究之外,还应重视各学科的互相联系。文、史、哲三门学问“导源于古代的神话和传说”,可谓“同源而分流”,但都对人生的修养有所帮助,所以又“殊途而同归”。同年12月,李大钊进一步阐述了历史学的分类,明确指出史学可分为普通史和特殊史两大类别,二者又各自包含记述之部与理论之部。记述的普通史主要包括个人史(传记)、氏族史、社团史、民族史、国民史和人类史等,而记述的特殊史则有经济史、伦理史、艺术史、文明史等。这些认识在翌年出版的《史学要论》中得到强化,并集中体现在《史学要论》的“历史学的系统”一章中。此外,李大钊分析了史学与人生的关系。从情感上讲,历史能够“激昂慷慨”,从智识方面讲,历史是“一种观察世务的方法,并可以加增认知事实和判断事实的力量”,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便可以“帮助人生的修养”,相辅为用。因此“史学教我们踏实审慎,文学教我们发扬蹈厉”。此后李大钊在《史学要论》中论及史学对人生的影响,一是“史学能陶炼吾人于科学的态度”,二是“这种科学的态度,造成我们脚踏实地的人生观”。这两点同样是从“智识”与“情感”方面来谈论史学对人的影响,能够看出复旦讲演的思维踪影。

1923年11月29日,李大钊又在上海大学作《史学概论》演讲,对历史、历史学的含义作了明确区分。李大钊谈道:“历史是整个的,有生命的、进步的东西,不是固定的、死的东西;历史学虽是发源于记录,而记录决不是历史。”李大钊的解释揭穿了“实在的过去”与“历史的过去”之间的秘密,对学界辨析“历史”这一概念有导夫先路之功。这表明李大钊对“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历史学”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深入思考,是在日常教学与各地演讲中逐渐积累总结出的思想成果,也为他在《史学要论》中系统地阐述有关历史学的根本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要之,《史学要论》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李大钊授课、作文、演讲的思想结晶,“属于厚积薄发之作”。如上所述,《史学要论》出版前,部分思想和内容已在各大学及学生群体中产生了一定影响,而此书正式出版后,传播的空间也日渐扩大。

何炳松、卢绍稷对《史学要论》的认可

自梁启超提出“史界革命”后,史学界便尝试区分“历史”和“历史学”的含义。然而,准确区分者少,混淆使用者多。1924年,何炳松在《新史学》中指出:“历史是一种研究人类过去事业的广泛的学问。”这里何炳松明显将“历史学”的概念误认作“历史”。1927年,何炳松又说:“历史者,研究人群活动特异演化之学也,即人类特异生活之纪载也。”此时何氏仍然混淆了“历史”和“历史学”的概念,将“纪载”等同于历史。不过这种情况很快发生了转变,1928年何炳松受王云五的邀请,在上海尚公学校讲学,他说道:

历史的意义有两种:一种就是人类过去的活动,一种就是人类过去活动的记载。历史有了这样两个定义,所以他比较的在我们脑筋中容易混乱,因为他一方面就指历史的本身;一方面又可以指历史的著作或历史的书籍。不过现在我们在科学上所谓历史,当然专指第一种人类过去的活动而言,并不是历史的著作,或历史的书籍。

何炳松修正了之前的观点,清楚地将历史区分为“人类过去的活动”和“人类过去活动的记载”,并强调“科学上所谓历史”实际上是指“人类过去的活动”。同时,何氏又表示:“中国从前的历史著作是破碎的,不足整个的;是死的,不是活的。”这与李大钊论史何其相似。李大钊区分“真实历史”与“记载历史”时指出,历史是“人类生活的行程”,“不是些陈编,不是些故纸,不是枯骨,不是死的东西,不是印成呆板的东西”。历史应该是“活的历史”,是“整个的全人类生活”。何炳松将历史分为“人类过去的活动”与“人类过去活动的记载”,大体是对李大钊思想的延伸。

在历史的范畴问题上,何炳松与李大钊持有相近的观点。何炳松认为,人类过去的活动主要涵盖五个方面:经济、政治、教育、艺术和宗教。历史研究的核心是探讨人类过去在这五个方面的活动。李大钊也提出,历史通常涵盖了政治、法律和经济等多个方面的活动:“普通一说历史,便令人想是说社会上的政治、法律和经济,其实道德、学术、宗教、伦理等等,所谓文化的理想,亦莫不应包含在历史以内。”此外,何炳松主张“历史就是研究人类社会的一种科学”,需要从横向和纵向两个角度分析。他认为从横向来说,要“研究他们的浑沦”,即社会的整体。从纵向来说,要研究的社会整体的变化,即“要研究活的和动的人类史,不是死的和静的人类史”。何炳松的这番话也与《史学要论》暗合。李大钊主张历史是一门科学,并且将历史看作“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因此要研究历史,就是研究“社会的变革”,所以纵着去看人类生活,是历史,横着去看,便是社会。何炳松与李大钊虽然表述上不尽相同,但内在逻辑却相当吻合。何炳松的这种认识即便不直接来自《史学要论》,也是间接受其影响。1924年5月,《史学要论》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时,何炳松正担任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史地部主任,他对《史学要论》的出版持积极态度。加之他与李大钊曾共同在北大史学系讲授史学理论课程,自然熟悉《史学要论》的观点。何炳松的学生卢绍稷撰写的《史学概要》对《史学要论》也有所反映。卢氏自云从着手到成书“时时请益于何先生,凡大纲之确定与材料之所在,莫不承其指示”,此亦可佐证何炳松与李大钊《史学要论》之间的思想关联。

再来看卢绍稷对《史学要论》的接受。关于“史学之定义”,卢氏列举了何炳松、李大钊、萧一山三人的解释。萧一山又是李大钊在北京大学的学生。齐思和评论《史学概要》时称赞卢绍稷“将历史与史学分开,甚佳。”卢绍稷作这样的区分,也是得到了《史学要论》的启发。在梳理彼时史学研究近况时,卢绍稷感叹我国论史之书极少,逊色于欧美。古代乙部之书,大多论及史事,而论史学义法者,仅刘知幾、郑樵、章学诚三人。此外“无纯然论史之作,诚可为吾国史学叹也”。相较于古代史学,民国时期专论史学的著述渐多。卢氏“择要录其书名、篇名于此,以备治史学者采择”。他将李大钊《史学要论》、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何炳松《历史研究法》一同列为“现代中国论史学重要译著”,并言明《史学要论》旨在“为历史学作宣传,煽扬吾人对于历史学研究的兴趣,亦便是煽扬吾人向历史中寻找人生寻找世界寻找自己的兴趣”。其时梁启超和何炳松的著作风行一时,卢氏将《史学要论》与梁、何二氏的著作并列,表明在卢绍稷看来,《史学要论》与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何炳松《历史研究法》具有同等影响力。更为关键的是,卢绍稷从史学史的角度肯定了《史学要论》的价值,将它视为中国近代学者专论史学的重要理论著作。卢绍稷作为何炳松的学生,其思想受到鲁滨孙“新史学”影响,他对《史学要论》的引用和介绍,反映出不同学派学者对这部著作的认可。

《史学要论》在教材、讲义中的传播

1929年,孙寒冰编著《社会科学大纲》一书,用作复旦大学一年级与高级中学“社会科学概论”课程的教材。其中《史学》一章由中学教师黄维荣撰写。1923年,当李大钊在复旦大学作《史学与哲学》讲演时,黄维荣作为心理系的学生,负责了这次演讲的记录工作。《社会科学大纲》出版时,黄维荣已是上海澄衷高级中学的史学教员,他撰写的《史学》多处模仿、参考了《史学要论》。

在篇章结构上,黄维荣的《史学》共五个部分:历史与史学、历史的材料及其研究法、历史的各种解释、史学在科学中的地位及与他种学术的关系、史学对于人生的贡献。黄维荣巧妙地将《史学要论》的第一、二节融合为“历史与史学”,第四、五节则合并为“史学在科学中的地位及与他种学术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第二部分“历史的材料及其研究法”是李大钊在《史学要论》中未曾涉及的内容外,其余章节均与《史学要论》有着诸多相似之处。

黄维荣解释“史”字的产生时,从《说文解字》入手,认为“史是一个记事之官,记事之官既称曰史,他所载记的因此也以史名之”。他又从西方文字切入,言明“历史的初义因国而异,不过后来便都指事实的记载而言”。从文字上解释“历史”一词的含义是当时史学著作的常用方法,但黄维荣较为明显地受到《史学要论》的影响,黄氏指出:“历史这个名词,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事实的记载,亦称史迹。如中国史、世界史、二十四史之类,我们都称之为历史。第二种指事实的本身,譬如说:‘你知道他的历史吗?’‘大伟人是历史的创造者。’这里所指的历史是即指事实而言。”在谈论史学时,黄维荣提出史学由历史文学、历史科学和历史哲学构成,三者之间存在递进关系。其中历史文学是指史家编次史料并“呈于纸上”的能力,历史科学指有系统有组织地钩稽史实的能力,而历史哲学则是整体地看待历史结果,以寻求其因果关系。这与《史学要论》所说史学三要义相契合,即李大钊所称史学需对历史事实“确定之,整理之,记述之”,其后要对史实进行“观察与征验”,最后更进一步“于史实间探求其理法”。

黄维荣赞同李大钊“历史是科学”的观点,认为科学是有系统的知识,历史的方法与观点虽有不同,其“能成为有系统的知识是无可疑的”。且历史的目的在于求真,史料考证与记录都十分翔实,因此与科学“同其指归”。黄氏言明“史学虽不克为严格的科学,但总不失为一种社会科学”。他结合《史学要论》的观点解释:“在史学界上,历史这个字就专给与人类,而以研究人类社会的进展为其任务了。社会的变革既是历史,历史的本身即在社会。所以把人类的生活纵着去看的便是历史,横着去看的便是社会。社会与历史内容同,实质同,只是观察点不同罢了,社会自身及其各自现象既已成为科学,因此内容同此实际的历史,当然也是一种社会科学了。”黄维荣对于历史科学性的推导,根源于李大钊对历史与社会概念的阐释。如何将“科学”思想融入人文学科,是民国学术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这间接地反映了李大钊史学思想所蕴含的现实关怀。

关于史学的功用,黄维荣认为历史可以“了解过去,明了现在和变易将来”。在黄氏看来,历史是进化的,因此给人脚踏实地的人生观。他谈道:“受过史学训练的人,便不会有飘缈的追求,因而也不会有意外的失败。人生的路是实在的,历史的目的是求真的,所以惟有从史学中得来的人生观是脚踏实地的,是切合人生的。”黄维荣的论述显然受到唯物史观的影响,他对历史观、人生观的见解与李大钊的《史学要论》保持了高度一致,这与其曾听过李大钊的演讲有密切联系。随着《社会科学大纲》作为教材在高校和中学里广泛使用,李大钊的史学理论便被更多人了解和认识。

1930年,郑鹤声执教南京国立中央大学,编有《史学通论》讲义。1931年于四川大学教授史学课程,又编写了《史学概论》讲义。两部讲义均对李大钊《史学要论》有一定的吸收。

郑鹤声在《史学通论》第二章“史学释”中指出,历史研究法和历史理论常被混淆,他借用李大钊的话解释,历史研究法是教人“次第方法”,为研究史学的“阶梯学问”,是史学的辅助学问。历史理论则并非史学的辅助,是“构成广义的史学最要部分”。这些论述均出自《史学要论》“历史学的系统”一章,郑鹤声在援引时仅作了细微修改。在《史学概论》第二章“史学之体系”中,郑鹤声梳理了西欧史学的发展脉络,认为自培根开始,将文、史、哲并举,又分历史为自然史与人事史,人事史包含宗教史、文学史。文学史在西欧学术中异常重要,郑鹤声用培根的话概括为“无文学史,则世界历史将无特能表现其精神与生命”。但在中世纪以前,历史学受神学的支配,经圣西门、孔德、马克思等人,才发现历史法则,“遂引历史与自然科学同其地位”,但此位置是“比附自然科学而得”,于是翁特提倡一种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对立。其后德国西南学派的文德尔班、李恺尔特发扬其历史哲学,即新理想主义,主张于自然科学之外,建立一历史科学。郑鹤声虽没有注明这些文字出处,但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大多来自《史学要论》“史学在科学中的位置”一章。

关于史学的内容,郑鹤声解释:“史学范围包涵史与学两方面,即记述与理论是也。史者,对于各学科历程之记述,学者,对于各学科本身之理论,而史学家则须兼而习之。”为此,郑氏将史学分为“记述之部”与“理论之部”,其中“记述之部”为学科史,如天文史、地学史、政治史、经济史等。“理论之部”则为学科理论,如天文学、地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这种分类标准也来自《史学要论》。在李大钊的历史学体系构建中,历史学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一些特殊社会现象的历史学研究,如政治史、经济史,其理论学科即为政治学与经济学。李大钊这种“理论之部”与“记述之部”的划分,在20世纪30年代有广泛的传播,如刘剑横《历史学ABC》、赵吟秋《史学通论》、杨鸿烈《史学通论》都吸收了李大钊的分类思想。

郑鹤声在著作中征引、化用《史学要论》的观点,表明南高学派对《史学要论》的阅读与接受。不过郑鹤声对《史学要论》的认可,多局限于传统史学理论的薄弱环节,如历史哲学、历史学分类。他对《史学要论》中唯物史观的内容并没有作过多强调,这反映出《史学要论》早期传播的一个特点。即便如此,郑鹤声分别于南京国立中央大学和四川大学讲授《史学通论》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仍扩大了《史学要论》的传播空间。

《二十世纪》杂志对《史学要论》的宣传

1931年2月1日,辛垦书店发行的《二十世纪》杂志,旨在用科学的标准衡量一切学术思想。《二十世纪》发行后,吸引了大量读者。其时不断有报刊对其进行介绍,“以至于造成了大的论战,双方文章刊载至八期之久,这是自有刊物以来未有之现象”。为此,有人评价《二十世纪》是“中国1931年来最高、最新、最正确的理论杂志。出版以来,大受读者欢迎”,甚至有“研究学问的人不读《二十世纪》杂志即成缺陷之概”。这些话虽有夸张之嫌,但《二十世纪》在当时知识界的影响力是可以想见的。可以说,《二十世纪》为《史学要论》开辟了新的传播空间。

1932年1月,周绍张在《二十世纪》上发表了名为《论历史学》的文章,篇幅虽然不长,但内容丰富,有一定的体系。该文运用唯物史观、阶级分析法探讨历史学问题,是继《史学要论》之后又一篇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文献。

周绍张支持李大钊建立历史科学的构想,且进一步论证历史学成为历史哲学的可能性。周氏分析了朱谦之、佛林特的著作,提出历史哲学的成立需要区别历史科学与历史哲学。他批判佛林特对以上两种概念的区分不明确,并强调历史科学就是历史学,是对“过去事实具体的叙述和说明”,历史哲学则“不是具体的叙述而只作抽象的说明”。周绍张借用李大钊《史学要论》的论述来解释:“这诚然如李守常所说:‘历史哲学所当究论的……应是比历史学上所究论的更普遍、更渊深、更根本的问题……原来科学所穷,即哲学所始,凡历史事实之非历史科学所能探究……解释底问题,都归历史哲学底领域’。”最后,周绍张得出结论:“历史哲学在初期,总以寻求历史底‘事实’、历史运动底‘最初原因’、人类底‘究极目的’为务。它是历史底第一原理。所以像古尔诺那样把历史智识底批评看为历史哲学底主要问题并不正确。”同时,周绍张批评朱谦之《历史哲学》内容上“有一半不是历史哲学,而是哲学史”,甚至“连题目都没有讲清楚的,有何价值可言”。姑且不论周氏在认知上的偏激,从对《史学要论》的接受层面来看,恰恰反映了他对李大钊历史哲学观点的服膺。更要说明的是,朱谦之将自己讲授历史哲学视为“中国史学界里破天荒的一桩事”,他将《史学要论》列为历史哲学参考书,也能印证李大钊对西方历史哲学的考察在民国史学界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

关于历史学的分类,梁启超在《新史学》中纯以中国史书体裁作根据,在周绍张看来,并非完善之举。他点评道:“中国史书有哪一种,史学就有哪一类。这把历史与史书根本混乱了。而且是非常之拉杂不清的。”周氏认为,历史学的门类,当依史事来分别,而不是史书体裁。周绍张借鉴了李大钊的方法:“我觉得李守常底分类,是进步性一点的,可以注意。他分历史学为普通和特殊两种;这两种都分有记述之部和理论之部。把记述特殊历史之部称为文化史或人文史,而称理论之部为人文学或文化学。同时把历史研究法、历史编纂法与夫历史哲学包括其中。这是很有系统的。”作为李大钊谱系的学者,周绍张将《史学要论》与国内甚至西方的史学著作进行比较,意在凸显《史学要论》的科学性。周氏如此认同《史学要论》的背后,是他与李大钊皆将唯物史观作为一种指导史学研究的科学方法,这也反映唯物史观日渐传播与《史学要论》的被接受程度之间是一种正向关系。

除周绍张外,刘静白对《史学要论》的接受同样颇具史学史的意义。1933年1月,《二十世纪》上刊登了刘静白的《何炳松历史学批判》一文。该文虽以批判何炳松为名,但实际上评议的远不止何炳松一人。

刘静白在文中批评梁启超史学思想缺乏现实意义,顾颉刚与《古史辨》缺少学理,而何炳松在理论和考据方面均不及梁、顾,却比二人更有名气。刘静白用阶级斗争理论,分析何炳松在北大受到学生欢迎的原因在于他是中国“市民底战士”,而学生是中国“新兴市民底分子”。在刘氏看来,何炳松的历史学局限于“五四”到“五卅”时期,已逐渐成为时代的落伍者。丁文江与胡适也“跌到历史的幕后去了”。顾颉刚虽然“对于历史的封建性的破坏上是有其意义与作用”,却“为其社会层所局限,不能更前进一步应用新科学的观点、新科学的方法,去理论地组织它”。与他们相反,唯有“李守常到底是一新世纪的人,而且又受过进步思想的熏陶,所以在各个方面都表示出优越性来”。这里的“进步思想”和“优越性”,毫无疑问是指唯物史观。尽管刘静白在文中对其他学者的批评不免偏颇,但他对李大钊的思想表现出真诚的拥护,这反映出在思潮涌动的民国史学界,唯物史观已展现出它的科学性。在评价《史学要论》时,刘静白如此称赞李大钊:

他解说“什么是历史”,就站在变动的过程上将人类历史与社会统一起来,认为“历史就是整个的人类生活,就是整个的社会底变革”;并且再三说明“活的历史是进展的行动的东西”。他说历史肯定地说是历史学科,“亦可以成为历史理论”,这和记述底历史须得划分的,且以记述历史之成果为起点研究,“且示之以规律,俾有所准绳”,更于这种理论研究上开初组织了历史学系统。又于“普通的历史”之外,用“特殊的历史”一词,包容整个的人文学科(或文化学科)底理论与记述部分于历史学中。这些意见容或有商量的余地,但他这种立于理论研究底意味上的这种精神底试探,把历史学高调起来,确实值得我们注意。最后提起史学研究及于人生态度底影响,更是一个革命家底信号,只有阶级觉悟了的人才能接受的。

刘静白不仅将李大钊的贡献归结于“将史学高调起来”,更强调了李大钊“革命家”的身份和阶级属性,足见马克思主义史学在20世纪30年代初的社会影响。在刘静白眼中,李大钊不同于梁启超、胡适、何炳松等人,认为李大钊《史学要论》中体现的革命精神,“只有阶级觉悟了的人才能接受”。而所谓“阶级觉悟了的人”,这里自然是指刘静白本人。如前所述,《二十世纪》是一份具有很强传播力的杂志,周绍张与刘静白关于李大钊《史学要论》的深度接受也就经由杂志的渠道广泛地进入了民国史学的知识生产。

唯物史观派对《史学要论》的评议

1932年,中山大学历史系的陈啸江参与了其师朱谦之发起的“现代史学运动”,负责编辑《现代史学》月刊。与朱谦之不同,陈啸江受社会史论战的影响,以唯物史观为治史的不二法门,并声称自己“严格恪守辩证法底唯物论的方法”。1935年,陈啸江撰写《建立史学为独立的(非综合的之意)法则的(非叙述的之意)科学新议》一文,驳斥历史科学性的怀疑者与错认者,明确提出历史学是一门独立的、有法则的科学。陈啸江在文中对朱谦之有委婉的批评,对李大钊《史学要论》却有不少接受。

关于历史学能否成为科学,陈啸江列举了梁启超、何炳松、李大钊、朱谦之的观点。陈啸江从史学史的角度关注四人的论著,之所以“只举以上几个示例。这并不是说,此外没有其他著名学者,实因为他们多注重史料搜集与考证方面,即史之构成方面;而关于史学本身则鲜有论及。”陈啸江批评何炳松“不承认历史有求出因果关系的能力,其态度最为消极”,梁启超“承认历史有因果关系,但此种因果却只限于个别事件的因果”,因此“与主张历史可成为科学者甚远”,李大钊则是“物观论史的先驱者”,“主张历史可作理论的研究”。在陈啸江心目中,李大钊不愧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先驱人物。

陈啸江反对将“叙述史与引证某某史观的叙述史”认作历史科学。他认为叙述与分析是“研究历程中各别的程序”,性质是相同的。但很多人仍将历史学认作“特殊的或叙述的学问,而与真正的科学对比起来”。他借用李大钊的话反驳:“研究史学的人,亦不可自画于此之一境,而谓史学不能侪于科学之列,置一般的理论于史学的范围外,而单以完成记述的历史为务。”为此,陈氏称赞李大钊“说得再对不过了,历史决不能以完成叙述史为满足”。因此“只能说史学的发展,尚未达到与其他科学相等的地步,不能说史学的性质及观察点,与其他科学根本相异”。同时,在李大钊的基础上,陈啸江也提出自己的见解:“朱谦之氏与李守常氏同样主张史学可称为科学,换言之,即肯定历史的发展是有法则的。不过他们俩尚不敢言史学可脱离综合科学的范围,故其所谓的法则,只是‘一般的’法则;所谓科学,只是‘复杂的’科学而已。”

陈啸江列举了Rappoport等西方学者对历史科学内容的分析,指责其除进化法则可以成立,其他方面均“不足以概括历史科学的全体”。在陈氏看来,李大钊将“普通历史学”的历史理论分为个人经历论、氏族经历论、社会集团经历论、国民经历论、民族经历论、人类经历论的做法十分“大胆”,这是对李大钊的首创精神的肯定,但陈氏也指出了李大钊的不足:

李氏此种说法,只就综合方面着想,尚未能示人以下手之处。并且“经历”一语,亦觉太过含混,未能示出历史学主要的内容。至于关于“特殊历史学”方面,竟举出经济学、政治学、法理学、伦理学种种为历史理论,这却未免太误会史学本身的性质,而将其与其他的社会科学说混为一谈了。

因此,陈啸江结合李大钊的分类,将历史科学分为综括的(研究整个人群演化的法则)与特殊的(研究人群活动某部门演化的法则),又将李大钊“特殊历史学”里的经济学、政治学、法理学改为政治发展史的法则、法律发展史的法则、经济发展史的法则等,明确区分了史学的畛域。陈啸江对李大钊既有接受又有批评,但总体倾向以接受为主。陈啸江对《史学要论》的吸收,足以证明唯物史观的理念在中山大学“现代史学运动”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史学界出现了一股“史学概论”撰写热潮,这些“概论”类著作性质上近于《史学要论》,成为传播李大钊思想的又一支重要力量。1935年9月,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李则纲著《史学通论》,是继《史学要论》之后,又一部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史学理论专书。通观李则纲的《史学通论》,有大量观点出自《史学要论》,体现出他对李大钊史学思想的服膺。

关于历史和历史学的定义,李则纲将社会和历史联系起来考察,这明显受到李大钊的影响。李则纲认为明确历史的意义之前提,在于区别历史记录与历史解喻。他引用李大钊的观点指出,“记录不过是史迹的符号,这种符号是否能将史迹完整的表现出来,尤赖乎读者的解喻”,因此要想获得历史的真相,只有求助于读者的解喻。“同一历史的史迹,昔人的解喻与今人的解喻不同,而历史的事迹,亦为之前后改观”。此外,李则纲倡言:“现在的历史学,应于整理、记述的事实之外,更进一步着手于史的撰述,更应于各事实之间,而为理论的研究,于已有的记述历史之外,建立历史的一般理论,成为健全的科学的历史,历史学的意义才得谓之圆满。”他的这一论述,也源自李大钊对新的史学研究模式的构想。在谈到历史学与其他学科关系时,李则纲认为只有“李守常分历史辅助学为六类,亦甚详审”,是可以作为参考的。在论及哲学时,李则纲直截了当地说:“哲学与史学的关系,李守常在《史学要论》里所论甚详,不妨参阅”。可见,《史学要论》对李则纲的影响是全面的而不是零散的,这些都是李则纲接受《史学要论》的明证。

李则纲批评我国旧史学系统的混乱,与近时史学系统不合而“无以范围新籍”。在李则纲看来,最为恰当的史学系统,当推李大钊的分类方法。“李守常对史学的分类,虽然还是理想中的史学,然由他提示我们一个治史学的道路,果能由此方面探求,史学前途,或有不少裨益。”李则纲并没有明确地提出一个自己的历史学科结构,而是用大量篇幅概述了李大钊的史学系统,这已然显示出他对李大钊学说的接受。不仅李则纲,如前文所述,刘剑横、郑鹤声等人都在这一问题上对李大钊《史学要论》有高度认同。杨鸿烈曾评价李大钊是“最富于西方客观的科学思想”的学者,和陆绍明、刘师培一样“恢廓大度”。李大钊将历史分为“记述的历史”和“历史理论”两大部分,这样的历史学系统十分“伟大”,且在“史学思想史自有其相当的地位”。这也解释了李大钊历史学分类体系受到广泛接受的原因。

在探究史学功用时,李则纲批判旧史家“鉴戒”与“惩劝”的老调,他称赞李大钊的主张“侧重现在的问题,侧重在普遍的理法”,是现代史学的一个特色。李则纲认为史学能“增进科学的精神”,他引用《史学要论》的论述,强调“历史学的途径,对于‘真’的追求,当然不期而然”。并指出史学求真的态度会“造成一种认真的习性,凡事都要脚踏实地去做,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这样的态度既是科学的精神,也是史学的精神。李则纲还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他在序言中曾指出:“时代的转轮,已准备把历史学过去的一切劳绩和光荣吞噬下去了。历史学旧有的产业和荣誉,既势难持续;就历史学本身讲,也应和转形期的时代协调,另辟新的局面,肩起人类最大任务,为社会作学术的前锋。”这些论述已打上了《史学要论》的思想烙印,体现了一个史学家强烈的时代使命感。我们不应该忘记李大钊革命家的身份,他撰写《史学要论》的宗旨之一,就是通过历史学的研究,肩负起改变社会的责任。

李大钊的《史学要论》出版至今,已整整一百年。一个世纪过去了,史学的革故鼎新从未停止。回顾《史学要论》的早期传播史,不难发现,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史家,一些非马克思主义史家也不同程度地受到《史学要论》的影响。例如,四川学者刘咸炘的藏书中就有《史学要论》,且此书还被刘咸炘的弟子借阅。1949年4月28日,范文澜撰文纪念李大钊逝世22周年。他概括《史学要论》的核心思想,称李大钊是“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家”。可见,在新中国成立前,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内部已发出了赞赏《史学要论》的声音。民国时期不同学术阵营的学者阅读、评论、接受《史学要论》,是唯物史观从边缘走向理论的舞台中央的一个缩影。

本文原载于《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24年上卷,注释从略。如需引用,请核原文。

采编:金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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