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22时40分许,柳州市公安局三江侗族自治县交管大队民警在古宜镇宜阳桥西路段开展夜间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在迅速倒车欲驶离现场。民警随即指挥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可驾驶人为了逃避检查,竟加速倒车。
在倒车过程中,该车先是将路面防护栏撞坏,接着又与停在后方的新能源汽车发生刮蹭。由于惯性,车辆冲出路面又与后方的交通标识牌发生撞击,随后车辆熄火。
执勤警员发现情况异常后迅速跟上并将驾驶人控制,并对驾驶人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杨某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违法行为,三江交管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杨某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合并执行罚款1700元的处罚。
后经杨某交代,当天其与朋友吃晚饭时喝了些酒,饭后感觉自己并未喝醉,遂驾车前往宜阳河西桥头方向。其行驶至桥头时发现交警正在查酒驾,为避免处罚于是打算逃离现场。
经此之后,杨某表示会按规定接受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参加考试,以便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资格。
交警提示:
遇到警察依法设卡检查时,请一定要配合检查,若是心存侥幸,或一时冲动采取过激的行为很可能付出沉重代价。
酒驾、醉驾,害人又害己,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梁冰心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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