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数据,截止到202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已接近2.9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1.1%;较2022年末相比,增加了近1700万,增长率为1.3%。
参考人社部发布的《202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披露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数量为近1.42亿,同比增加了552万;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总人数为近1.73亿,同比增加804万。
也就是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和60岁及以上城乡居民总计为近3.1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2.3%。而可以毫不夸张地讲,无论是城镇退休职工还是城乡60岁及以上实际领取待遇居民,在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养老金均是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并且,作为领取待遇退休人员保障晚年幸福生活的经济基础,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高低不仅仅是衡量经济保障能力强弱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同时也是实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养的前提。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众所周知,现阶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且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在养老服务事业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不过,由于顶层制度设计、参保对象、缴费方式、缴费标准、退休年龄以及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诸多因素的不同,往往又会导致不同类型的“退休”老人所享受的养老待遇有所不同。
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政策要求,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广大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与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类似,城乡参保居民若想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同时满足累计缴费满15年和满60周岁的规定。
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政策要求,企事业单位人员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与其共同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且个人缴费的部分全部计入养老金账户养老金。与城乡参保居民类似,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若想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需要至少累计缴费满15年且同时发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可自退休手续完成办理的次月起享受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金待遇,如何计发?
按照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参保职工与城乡参保居民虽然都可以在“退休”之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两者之间的待遇计发办法却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来看,区别如下:
①城乡60岁及以上居民基本养老金
城乡“退休”居民所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现行制度,两者对应的待遇计发公式为:
A:基础养老金待遇=中央财政确定的全国基础养老金月最低发放标准+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由地方财政加发的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
B: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居民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计发月数。
②城镇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
与城乡居民类似,对于不享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待遇也是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而对于享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职工,除了计发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还会依照其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计发过渡性养老金待遇。
也就是说,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所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其实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若有)3部分组成,根据现行制度,分别对应的待遇计发公式为:
A:基础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B: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计发月数
C:过渡性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
领取水平高低,由哪些因素决定?
根据上述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我们可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即无论是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城乡60岁及以上实际领取待遇的居民,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高低均与个人的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等因素有关,且均遵循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原则。
比如城乡实际领取待遇的居民,虽然根据制度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取的是按年缴费的模式,但若参保居民所选择的缴费标准比较高,且缴费年限长,则领取水平便相对较高。
再比如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虽然根据政策要求由职工本人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全部会被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但是若缴费基数低且仅仅只缴费15年,则领取水平便相对较低。
11月起,3类退休人员或迎养老金“补发”
据悉,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的政策背景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也分别建立了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并且,为了确保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到正常且合理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对于新增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基本养老金也会通过重新核算的方式进行待遇差额的补发。这不,根据2024年的实际情况再结合往年的惯例,自11月份起,下述这3类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或迎来待遇补发,具体如下:
第一、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月最低发放标准“调整补发”
在10月25日人社部召开的2024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向媒体及公众介绍了社会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其中明确提到,自202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的月最低发放标准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提高20元,将达到123元/人/月,涨幅为19.4%。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提高的这20元各地正在陆续发放当中,而这也就意味着各统筹地区将会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将调整提高的这20元相继补发到位。
比如以福建泉州为例,10月份当地再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并从7月开始补发,此次调整人均增加5.41%,而据了解此次调整实现了一年两调。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地区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和补发工作的时间安排不同,10月底之前暂未补发到位的地区将自11月起陆续启动,并尽快完成补发。
第二、2024年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算补发”
步入9月以来,陆续有不少省市公布了2023年度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水平,而作为测算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项重要依据,在2023年全口径社平工资呈现小幅度上涨的背景下,2024年各省市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也会调整。
根据往年的惯例来看,各地人社部门公布当年度社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时间多集中在每年的11或者12月份,对于在此之前新增的退休人员,往往会按照上年度的计发基数测算待遇并预发基本养老金。如此一来,便会导致预发的基本养老金与实际应发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之间存在一定的差额,而这笔差额则属于新增退休人员应得的。所以,对于2024年新增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待当地公布新的计发基数之后,便会进行待遇重算然后补发差额。
第三、2023年及之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基本养老金“重核补发”
除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调整补发和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算补发之外,对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且也是按照预发的形式发放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各地也会启动待遇重核工作,并将需要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发放到位。
比如以湖北麻城市为例,根据当地人社部门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当地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退休“中人”新办法待遇重算及补发工作已经在2024年5月落实到位,共涉及972人。
当然,与上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调整补发和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算补发类似,对于2023以及之前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的重新核定和补发工作的时间安排,在不同的统筹地区往往也并不统一。所以,不妨多多留意当地人社部门披露的信息。
结语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虽然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实行的是不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且待遇的计发方式和领取水平有所不同,但是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在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待遇重新核算补发机制越来越相对健全和完善的背景下,各地也将会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养老金的调整补发或重算补发工作。基于这点,我们也有理由相信,未来随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无论是城乡60岁及以上居民还是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均能够从中受益,并会随着养老金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更好的保障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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