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真正的大乌龙!
法院的判决书应该非常严谨,特别是这个刑期,千万不可以有差错,弄错了会有很大的影响,时间少了对嫌疑人没有约束,时间多了会给嫌疑人带来不便,必须要多人次审核。
10月30日红星新闻发表了一篇《判决书写错时间4年刑期变3年,男子出狱近9个月重新被羁押》家属希望法院道歉的文章。
事件经过
2022年,卫某某因敲诈勒索罪和虚假诉讼罪被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卫某某是在2021年1月被刑拘的,按道理卫某某应该是在2025年1月才能释放的,但卫某某他在2024年1月就已经被释放了,也可以说是提前出狱了。
2024年的10月12日,卫某某再次被收押,家里人找不到魏某某的时候,突然接到了看守所的电话,看守所电话告知卫某某的家人,让他们给卫某某送衣物去,家人这才知道卫某某在看守所,家人赶到看守所,没有见到卫某某,经过几番打听,才知道卫某某又被收押了,因为卫某某的刑期还没满,出狱9个月后再回去补满刑期,因为判决书上的日期写错了,导致卫某某提前一年释放。
这样的乌龙真的不应该发生,幸好卫某某还在国内,万一去了不能引渡的国家,一时半会不回来,是不是就不能回去补满刑期。
现在都是电子打印,也是电脑输入,有时候可能会输错,比如说不小心把边上的字给输进去了,但判决书应该是很严谨的文件,要再三的校对,打印出来难道也不看吗?还有盖章的时候也不再审阅吗?还有执行的监狱也不核对吗?这一路下来应该有好多部门,难道就没有一个人去仔细核对吗?
11月1日,乌拉特前旗法院发布情况通报,案件承办人被记。大过处分,分管领导庭长予以责令检查。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应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以后不在出现类似的错误。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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