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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景徐来

人民法庭是司法系统的“神经末梢”,是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桥头堡,也是助推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为积极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徐州中院官微开设“‘枫’景徐来”专栏,带您领略那些“散布”在百姓身边的法庭“枫”景,听听那里的故事、感受那里的初心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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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栖山镇,一片宁静而古老的土地,风光秀丽,民风淳朴,更因曾是沛县县城所在地而拥有着独特而悠久的历史印记。扎根于这个小镇的栖山人民法庭,立足时代和历史的呼唤,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精准“把脉”社会治理,助推诉源治理,让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共治

凝心聚力化干戈

近年来,栖山法庭在村镇组织的支持协同下,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借助基层调解组织、当地村委会等多方力量化解矛盾,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凝聚解纷合力,涵养良好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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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猪圈影响到我正常生活了,不仅要拆了还得赔偿损失!”

“不行!拆了猪圈我投资的钱不就打水漂了!”

两人针锋相对,吵的面红耳赤。陈某一和陈某二是亲兄弟,两年前,陈某二租用哥哥陈某一的承包地进行种植、养殖,双方约定年租金1000元。之后陈某二在租地上圈建养猪场,养猪后不久,陈某一认为养猪场离自家房屋太近,脏水、臭气影响了自己的生活质量,便要求陈某二拆除猪圈,赔偿损失,两人因此矛盾不断,闹得不可开交,陈某一盛怒之下将弟弟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对于双方提供的诉讼材料及证据,承办法官认真比对、逐一核查。面对双方争议较大的该地块的用途情况,承办团队前往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地调取该地块的基础材料,经查询得知土地类别显示该地块服务于农业,可种植、可养殖。在了解案涉土地基本信息后,法官又来到双方当事人所在村镇走访问询,深入了解两人矛盾发展过程。

考虑到双方血缘亲情,且都年近花甲,为避免矛盾激化,法官决定邀请当地村支书、镇政法委员及擅长家事调解的调解员共同参与调和,实质高效化解纠纷。

调解中,村支书充分发挥熟知社情民意的优势,向陈某二耐心讲述养猪场对陈某一及周边住户带来的影响,劝说其从兄弟感情、邻里关系多方考虑;调解员通过以往调解经历以“拉家常”的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法官及镇政法委员则围绕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及诉讼成本详细讲解。在长达两个小时的沟通协调中,两兄弟态度缓和,决定各退一步:陈某二答应拆除养猪场,陈某一同意撤诉,对于先前坚持的“损失赔偿”也不再提起。多元调解为两人解开了“心结”,亲兄弟的“隔夜仇”也就此化解。

暖企纾困促发展

栖山镇坐落着多家小微企业,给当地带来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也推动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何在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高效裁决和实质解纷等方式,助力企业有序经营,成为栖山法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

甲企业从乙企业购买外墙保温材料中的水泥发泡板,在收到货物后,部分款项迟迟不予支付,乙企业将其诉至沛县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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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山法庭受理案件后,及时开启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缩短审查办理时间,以期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利益。在收到原告递交的起诉状及财产保全申请书后,经过保全合法性、合理性及必要性审查,承办法官快速办理案件的保全手续,最大程度保障胜诉企业权益。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两个企业均有发展前景且双方拥有长久合作基础,“一判了之”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双方关系,影响企业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双方调解意见的基础上,法官及时整理办案思路,抓住调解契机,组织双方企业负责人展开调解。

沟通中,法官从企业发展角度帮助两人详细分析矛盾争议对企业的潜在影响,合理评估诉讼成本及预期,同时引导双方从互利共赢的角度理性思考,逐步拉近双方意见差距,最终被告多方筹措,在调解当天一次性给付全部货款,原告当场出具撤诉申请书并解除财产保全,涉企纠纷圆满化解。

本案从立案到撤诉结案,用时26天。法官通过提升案件办理速度及服务温度,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减轻双方诉讼成本。审理有速度,服务有温度,是目标,也是宗旨。栖山法庭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在受理涉企纠纷时,将诉前调解、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调后促执等司法举措全链条融入办案过程,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融情

用心着力护家和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谐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栖山法庭以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着力打造家事审判特色品牌,法理融合,刚柔并济,将调解原则贯穿始终,力求案结事了人和。

“孩子给我你就撒手不管了,这像话吗?”老人大声吼着,眼里满是愤怒。旁边的女人微微低头,不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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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监护权变更纠纷,史某、张某婚后育有一子史小某,不久后史某因病去世,自此史小某跟随爷爷史某某生活多年。近日,史某某认为张某在自己儿子去世后作为史小某的监护人,一直不履行监护责任,遂向法院申请变更史小某的监护人资格,由自己担任监护人。而张某不同意变更,她表示愿意抚养并照顾史小某,但史某某不同意孩子跟随自己生活,双方各执一词,陷入僵局。

法官安抚着双方情绪,将两人带到了家事法庭。不同于传统审判法庭的庄严肃穆,这里摆放的沙发、靠枕以及“孝”、“亲”主题的创意摆件,让法庭多了些许温暖柔和,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也营造了轻松和谐的调解环境。

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往日恩怨,引导两人表达自己的真实诉求,一方面以维系亲情为切入点,积极劝说双方放下过往偏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解决冲突;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条文的详细讲解和典型案例的生动阐述,逐步唤起被告身为母亲的角色意识。最终两人冰释前嫌,申请人撤回变更监护人的申请,并表示愿意与被申请人共同抚养孩子。被申请人也表示同意史小某继续跟随申请人共同生活,自己也将时常探望,尽到作为母亲的责任义务。

家事纠纷相较于普通民事纠纷具有隐私性、情感性等特点,栖山法庭针对家事案件特点,积极探索家事案件审判规律,以调解“柔性”弥补审判“刚性”,传播良好家风,弥合破碎亲情,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力量下沉,服务下倾,栖山法庭通过一个个纠纷的化解、一次次用心的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实实在在的作用。未来,栖山法庭将继续以司法之力,托起千家万户稳稳的幸福。

文图:赵帅 贺雪

审核:孙庆 褚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