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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一庭一品”创建,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紧密结合辖区资源优势、产业特点和人文特色,通过“靠前、迈实、走深”三步解码“枫桥经验”新实践,用“小法庭”书写司法为民“大文章”。中渡法庭、导江法庭先后获评“广西示范人民法庭”,今年4月,中渡法庭被评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01

靠前一步,构建纠纷化解“先手棋”

积极建立“法庭+N”大调解机制。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建立起“党委引领、多元联动、各方参与”的解纷模式,增加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N”个对口二级单位,构建“法庭+N”的基层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先后成立鹿寨县首个综合治理合作工作站、中渡镇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联合调解室等解纷前置阵地,为群众提供“咨询、调解、诉讼”“一站式”服务。近三年来,人民法庭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00余起。

不断扩大解纷“朋友圈”。挖掘并吸纳当地有较高声望的“寨佬”,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充实辖区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队伍,发挥他们在亲情、威望、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优势,以民主自治和亲缘互动的方式妥善化解纠纷,深入推动基层调解力量充分整合发展。截至目前,法庭辖区登记在册“法律明白人”154名,人民调解员226名,实现辖区内9个乡镇119村(社区)全覆盖,构建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解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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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基层“调解网”。与辖区职能部门密切联系,利用乡镇定期召开村委干部工作会议期间,针对当地村社涉邻里关系、婚丧嫁娶、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对村委干部进行调解业务培训。不断丰富培训方式,开展以庭代训,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观摩典型案件庭审,推动调解培训常态化、精准化、专业化。2023年以来,开展调解培训26场,覆盖近400余人,助推辖区超70%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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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迈实一步,筑牢基层治理“桥头堡”

积极打造便民服务“中转站”。因地制宜在辖区内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办案点、江口工业园巡回办案点等6个巡回办案点,将适宜就地解决的纠纷登记成册,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的“赶圩处纠”工作模式,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减轻群众诉累。今年以来,鹿寨县法院充分发挥巡回办案点职能作用,就地立案132件,就地审理65件,开展巡回法治宣传26次,将更多矛盾纠纷止于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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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巡回解纷新模式。主动下延司法触角,使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深度融合,通过“夜间法庭”“周末法庭”等多种方式为群众提供便利,在农忙时节及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灵活安排上门调解、立案、开庭,把矛盾化解在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因地制宜提炼了独具辖区特色“赶圩处纠、借力织网、家事课堂、家风引导、一村一员,指导民调”的多元纠纷“六法”,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多元需求,“零距离”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以来,共巡回化解纠纷86件,切实将社会矛盾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诉前。

提供特色司法服务。根据辖区特点在法庭配置双语法官及干警6人,并配备双语立案员,提供导诉、立案、调解、审判等“全链条”双语司法服务,专门设立壮汉双语窗口,发挥特殊技能优势,因地制宜将村规民约作为裁判依据的重要补充,把法律适用、民族习惯有机结合。2023年来,提供特色司法服务50余次,接访群众1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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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走深一步,奏响司法为民“最强音”

推进“指尖诉讼”便民高效。积极推进“互联网+”移动办案模式,运用网上立、电子送、线上调、云上审等智慧法庭建设成果,让老百姓打官司“少跑路”“不跑路”,把人民法庭打造成群众的“掌上庭”,实现在“家门口”打官司、解纠纷。2024年以来,人民法庭网上立案151件,网上立案率达到30%,电子送达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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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适老型诉讼服务。针对辖区涉老的赡养纠纷、行为能力认定、指定监护案件开设“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对接,提供上门立案、审判服务,以庭内便捷的诉讼服务和外出巡回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为老年群体提供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调解等“一站式”司法服务。2024年以来,人民法庭审结涉80岁以上高龄老人案件20余件,平均结案时长15天。

开展“融入式”普法,助力乡村治理。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普法工作,针对辖区不同村(社区)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特点,挑选贴近日常生活、通俗易懂的案例常态化开展“圩日普法”、巡回审判车进村屯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司法工作与村规民约、乡风民俗有机结合,引导群众逐步养成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意识和习惯,惠及辖区群众2.3万余人次,让人民法庭成为基层法治教育的课堂。

信息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鹿寨法院

作者:梁珊燕

编辑:成彦彦

校对:李炫葵

责编:黄麟茜

审核:陈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