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庄某本有稳定的工作,偶然加入了一个汽车交流微信群,被群里的投资虚拟货币“狗狗币”链接骗光所有存款。走投无路之下,看到朋友圈发布的汽车广告,决定铤而走险,租抵豪车骗取高额钱款,一次性解决自己的债务问题。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庄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22年8月,庄某在网上看到一个汽车交流微信群的广告,便申请加入群聊,谁知平静的生活自此被打破。入群后,有群友发布了投资虚拟货币“狗狗币”的链接,被高额回报诱惑的庄某便将所有存款存入其中,而后又将网贷的15万元、47万元借款以及父母给的60万元投资款全部投入其中。后来,庄某发现购买虚拟货币的平台无法操作,资金无法提现,连网页也无法打开了,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炒币不成,反而欠下巨额债务,走投无路的庄某看到同学顾某朋友圈发布的汽车质押借款、车辆报废收购、回收二手车等广告,决定铤而走险,租赁豪车并伪造相关材料,通过质押、销售等方式,骗取高额钱款,一次性解决自己的债务问题。于是,庄某先后从苏州某汽车服务公司租赁2辆宝马汽车、2辆保时捷汽车,从苏州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1辆宝马汽车、1辆奔驰汽车。
租到上述6辆汽车后,庄某随即联系被害人顾某,谎称车辆系其债务人抵押给他的且债务人同意其质押,与顾某签订《汽车质押借款协议》《车辆收购合同》《报废车辆代办协议》等,并向顾某提供伪造的车辆行驶证、欠条、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使顾某相信其有处置权,先后将上述6辆汽车(经鉴定,价值共计人民币360万元)以质押、销售、报废处理等方式交给顾某,收到顾某钱款共计人民币116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支付车辆租金及日常消费。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直到被顾某发现行驶证等系伪造后,庄某自知瞒不住了,这才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时扣除已还款金额,庄某实际骗取顾某资金共计人民币54.1万元,无力偿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由于庄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最终,庄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继续追缴赃款人民币54.1万元,发还被害人顾某。
法官在此提醒,投资需谨慎,高额报酬往往伴随风险和陷阱,投资前务必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同时,如果不幸遭遇诈骗,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勿走上非法敛财路径,侵害他人权益,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通讯员 马李莎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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