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一场备受关注的庭审拉开帷幕。被告人曹某当庭低下头,对30余次利用豪车“自导自演”交通事故、骗取巨额保险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是静安区检察院首个优秀公诉人“示范庭”的庭审现场,也是上海检察机关“五庭四评”专项活动的一次硬核实战。
今年4月,最高检部署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后,上海市检察机关随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五庭四评”专项活动,全面提升公诉出庭业务能力。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一起重大车险骗保案的开庭审理,作为该院落实“五庭四评”活动的首个优秀公诉人“示范庭”。上海市检察院第四评议组全程旁听,并开展集中评议。
庭审现场:精准指控豪车租赁骗局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于2021年至2024年间,伙同石某(另案处理)等人,利用10余辆二手劳斯莱斯、兰博基尼等品牌车辆,组织30余名驾驶员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共30余次,累计骗取多家保险公司理赔款共计人民币1500余万元,又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款共计600余万元,未获法院支持。其间,对部分犯罪所得,以收取维修返点、转让保险理赔权益的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该案涉及人员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被告人到案后一度“拒不认罪”。真实案情如何还原?被告人涉嫌诈骗罪还是保险诈骗罪?维修返点、买断理赔是否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范畴?一连串焦点争议,对公诉人的出庭履职能力构成了一场“硬核”考验。
庭审中,公诉人朱海荣、杨晓霏结合案件特点,紧扣被告人在犯罪中组织、策划的核心地位,围绕犯罪起意及经过、涉案车辆登记及实际使用情况、理赔款最终去向等重点,由客观证据到主观明知层层推进,形成完整证据锁链,促使曹某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举证阶段,公诉人将同案犯供述、微信聊天记录、赃款流向、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等证据进行体系化组合出示,重点击破辩方提出争议的三节事实。
“保险诈骗罪属于典型的真正身份犯,犯罪行为人不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就不能单独成立本罪正犯,仅可成立共犯或单独认定诈骗罪。”法庭辩论中,公诉人立足全案事实,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阐明诈骗罪与保险诈骗罪在身份犯要件下的区分适用逻辑,厘清洗钱罪中“维修返点”与“买断理赔”行为的掩饰隐瞒本质,精准揭示被告人曹某在30余起事故中均起主要作用的主犯地位,并当庭提出数罪并罚的具体量刑建议。这起长期、多次、有组织破坏金融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骗保案件历经三个小时庭审,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庭后评议:“把脉问诊”提升公诉质效
庭审结束后,市检察院第四评议组对检察人员出庭情况进行“把脉问诊”。“公诉人选取该案开展听庭评议,充分展现了其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专业素能。”评议组认为,本案疑难复杂,涉及三个罪名、数十起事实,兼具罪与非罪、此罪彼罪等多重情节,是一个有难度、有挑战的案件。公诉人针对此次庭审预案准备充分、逻辑清晰,庭审完成度高,围绕辩护人提出的金额扣减、责任划分等影响案件事实的关键问题讯问针对性强,并能精准预判辩护人意见。同时评议组建议,公诉人可在庭审中加入更多脱稿表达,进一步提高庭审应变能力。
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进入“深耕之年”。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听庭评议既是检验刑事检察人员的“试金石”,也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静安区检察院将在评议个案的基础上复盘总结、促进提升,以评议倒逼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效提升,推动实现从“敢于庭上见”向“善于庭上辩”、从有“庭上见的勇气”向具备“庭上见的能力”的提升和跨越,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原标题:《10余辆豪车30连撞竟是……首个“优秀公诉人示范庭”揭开骗保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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