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正在酝酿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进一步优化酒类制造业废水排放管控要求,实现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介绍,酒类制造业废水排放是重要的水环境排放源。按照“美丽中国”建设要求,为持续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需要进一步优化酒类制造业废水排放管控要求,实现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正在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部分企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酒类企业多达31家,包括中粮集团、贵州茅台酒厂、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

我国是世界酒类生产和消费大国之一。据《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介绍,针对酒精生产及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四大酿酒种类生产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我国已发布实施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对于控制酒精及白酒、啤酒生产的水污染物排放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葡萄酒、黄酒生产的废水排放控制仍执行。

我国酿酒主产区包括四川、山东、河南、广东、湖北五省,这五个省区酿酒总产量占全国酿酒总产量的约44%。2021年,中国酒业协会发布《中国酒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在产业经济目标上,到2025年,中国酒类产业实现酿酒总产量6690万千升,比“十三五”末增长23.9%,年均递增4.4%,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

编制组介绍,酒类制造业废水排放量大,污染负荷高。酒类制造业废水来源包括生产过程废水,生产设备的洗涤水、冲洗水,以及蒸煮、糖化、发酵、蒸馏工艺的冷却水等。高浓度废水主要是发酵液提取产品后的废醪液、锅底水;中低浓度废水主要是原料冲洗水,中间产品洗涤水,各种罐、池、反应器、管道、容器、瓶的洗涤水,车间冲洗水等。

《2023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显示,2022年全国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3.0万吨,氨氮排放量为1.2万吨;其中酒类制造业所属的饮料制造业化学需氧量及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1.2万吨和0.04万吨,分别占工业源排放量的3.5%和3.7%,分别均居工业行业排放量的第9位和第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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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制造业废水排放是重要的水环境排放源。图为贵州某酿酒企业生产车间。摄影/章轲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并提出要完善标准体系。

编制组介绍,从调研的362家酒类企业排放方式分析,有86家企业采用直接排放方式排放废水,占比30%,其余199家企业采用间接排放方式排放废水,占比70%。目前,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项目需进一步补充完善,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需根据行业进步情况加以调整,间接排放监管要求有待统一完善,需进一步完善更新标准实施的监测要求。

上述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同时,借鉴2020年新发布的电子等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增加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以及信息公开等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与排污许可证的衔接,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执行协商约定的污染物项目间接排放限值,排污单位应将具备法律效力的协商合同和协商的排放限值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还应将该限值依法载入排污许可证,作为监督管理依据。

编制组公开的环境效益、经济成本分析结果显示,新标准实施后,2025年酒类制造业直排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减少0.37万吨,氨氮将减少排放量0.05万吨,总氮将减少排放量0.07万吨,总磷将减少排放量0.02万吨。允许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商排放限值,将同时减少企业污水处理能耗药耗和下游污水处理厂的碳源投加量,进一步减少污水处理的碳排放量。

为达到新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啤酒、葡萄酒、黄酒企业需技术提升改造,每个行业按典型中等规模企业估算,技改投资必须达到直接排放限值计算。技改投资主要发生在需要达到直接排放限值要求的企业,总计约54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