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法如刀莫轻挥,民生艰难且珍贵。法理无情应有情,常识在此共徘徊。
这次,我想说点“常识”问题。
虽然每天形形色色、荒诞离奇的各种报道,给我提供了无数写作的素材,但是一些时候依旧会有人不解的说:这事儿明明合法合规,何必讨论呢?
有这种想法的人非常多,然而我还是想为那些普通人问一句:的确很多事都“合法”,但请问也都“合理”吗?
法理法理,有法,亦要有理。合理的惩罚,才是真正的公正。
11月1日,一位知名的博主发了条实实在在的视频。老人焚烧秸秆,被罚款2000元。他惊得反问:这得卖多少玉米啊?
视频里,满头白发的老人正在派出所接受罚款,一切都合法合规。民警进门先问“某某某是吧”,接着是拿出法条告知对方,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焚烧秸秆对你罚款2000元,不管你是点一根还是多少,都一样的,要震慑别人,让别人不敢焚烧秸秆。
老人没有说话,全程基本上惨白着面色,把2000元紧紧捏在手里等民警说完,再把罚款交过去。她的白发见证了岁月的无奈,这笔罚款则像是从天而降的雷。
这合法吧?当然合法。
可这合理吗?说合理的人,先要摸着良心看看还在不在。
罚得比那个打人的路虎女司机还要重,有些人压根就没想过2000元对农民而言意味着什么。
今年玉米多少钱一斤?价格低的地方,仅仅只有7毛。也就是说对于农民而言,他们要卖到2800斤玉米,才能挣2000元。这还建立在不算人工成本、肥料等情况之下。
然后辛辛苦苦一年到头,因为焚烧了一些玉米杆,白干了。
不谈5000年老百姓烧了多少秸秆都没事,就算想震慑他们,罚款一百两百也足够了。罚2000元何至于此?
法治若无情,民生岂堪忧。
庙堂高处议法严,民间疾苦少人怜。
昨天有一名女子,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录像,诉说艰难的生活,飞来的横祸。
可以看出来这家人是做生意的,前几年经济应该还不错。但今年资金已经周转不过来了,女子的丈夫40万在网上卖掉两年前购买的手表,想要再坚持一下看能不能有起色。没想到,买表的人所用的钱,是从诈骗账户里转出来的。
隔天,湖北十堰的警方就赶到浙江绍兴,依法控制了该女子的丈夫,要求把卖表的40万划到十堰警方的账户里,这才把人放出来。
现在,他们手表没了,钱也没了,资金也周转不过来了。因此这名女子才在走投无路之下举着身份证拍了这段视频,问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只是在网上卖掉自己的财物,为什么要承受这样的不幸?诈骗分子的单,为什么要让无辜的老百姓去买?
无语问苍天,苍天亦无语。
的确,这合法。但无辜的人,成了代价。所以,这合理吗?
法律的围墙高耸,是为了维护正义。有时候也要打开一扇窗,让斑驳的阳光能透进来。
我相信视频里的内容都是真的,没有谁会举着自己的身份证去撒谎,并且同样的事件,近期已经发生过多起。
10中旬,温州的曹女士也是卖掉自己的手表后,被外地警方强行冻结银行卡,说买表人花得钱有问题,于是曹女士手表没了,钱也没了。
10月底,南京的马先生专门做卖表生意的,好不容易在这个节骨眼上卖出去两块表,结果全都是从有问题的账户里转出来的钱,完全不知情的马先生得知消息时,整个人都懵了:近50万被强行划走,这钱,或许它得自己去赔偿。
这些事情合法吗?完全合法,警方有权这样做。
可这些事情合理吗?我希望说合理的那些人,等你自己遇到完全一样的情况时,也能这般铁石心肠。
法律是最好的工具,但人心才是最好的法宝。
就不能先把普通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前面吗,就不能少罚一点吗?她只是烧了点秸秆,他们只是卖了块手表,真的如此罪大恶极?
那名举着身份证的女士在视频里说道,隔天湖北十堰的警方就赶到了绍兴,把她丈夫控制了起来。直到晚上自己转过去40万,人才放出来。
如果说这名卖表的男子也涉诈,那么我举双手赞成警方的做法。否则的话,古人尚说“不知者不罪”,这名男子何罪之有,值得如此兴师动众?
古人尚且有此情义,何以今人却如此无情?
在法律与常理的博弈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律师,还有更关键的良心和常识。毕竟,哪怕法律再周全,也无法弥补人心的荒凉。
11月1日,媒体新京报报道了一条这样的消息,有村民投诉湖南某地在水源上方建化粪池,那是地下水上游,一旦泄漏恐怕会影响不少人的健康。
于是记者就联系当地官方,建议更改化粪池选址。
当地回应称,“那是污水处理厂,不是化粪池,距离村民饮用水源直线距离197米。”
首先,污水处理厂更不能建在水源上方;其次,197米这个距离已经违规了。最后,当地官方称:正在与村民沟通解决。
怎么现在就会“沟通”了呢?或者说,为什么问题出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就愿意去和老百姓沟通了呢?直接让作出这个决定的领导罚款50万不行吗?
平常挂嘴上的是“宽以待人,严于律己”,一到关键时刻,就反了过来。
我想表达的意思已经很清楚,沟通解决问题,可以,但请一视同仁。当问题出在老百姓身上的时候,也给他们一个沟通解决的机会。
要知道,比起官方,普通人显然更为不容易,更需要得到理解和宽容的对待。
权力出错先协商,老百姓却遭严殃。
谈笑间兜圈子,何曾顾及人之常?
法治,不能沦为冰冷冷的工具,更不能在有些时候只说合法,忽略掉合理;在另外一些时候,又只说合理,忽略掉合法。法律面前,亦要听得见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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