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红会医院2024年第三季度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于10月30日下午在北院区104室和南区3号楼6层学术厅同步召开。
西安市红会医院副院长、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立平、副院长闫亮、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委员、各科室质控医生、质控护士参加会议。会议由质控科方向义科长主持。
质控科科长方向义对医院病历质控体系建设和质控管理工作要求进行重申了,再次介绍了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他表示,各科室要认真学习执行市红医发[2024]94号《西安市红会医院关于印发电子病历质量控制与管理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国家病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21年版)以及国家、省市关于病历内涵质量提升的工作要求,进行了医院病历内涵质量提升工作培训,要求全院各临床科室医生学习、应用临床医学名词(2023年版),严格按照病历书写相关规范和要求高质量完成病历的书写。针对三季度病历质控中发现的问题,希望各科室能够给予高度重视,不断规范临床病历的书写行为,保证病历质量。
闫亮副院长表示,国家对病历的质量要求越来越严,无论是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级医院评审、专科能力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考核指标的数据源均来自临床病历,因此要高度重视病历的规范书写,保证病历的书写质量。所有临床医生都要适应电子病历质控体系,适应电子病历质控流程,在保证电子病历质量的前提下更好地减轻临床医师、护士病历书写工作量。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病历规范书写相关培训,加强电子病历规范书写质控管理,根据国家不断增加质量要求实时修订电子病历模板和质控规则,不断提升病历书写内涵质量。
刘立平副院长表示,病历记录是临床诊疗行为的客观记录,是患者接受医疗救治的真实记录,也是医保支付的原始数据,更是医疗纠纷的法律文件,因此要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的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要求认真书写临床病历,认真落实四合理,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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