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子沙白,因病远赴瑞士进行安乐死一事,已发生近两周的时间。目前网上对此事看法不一,甚至有人怀疑是在炒作。网上也有记者表示:根据沙白女士生前视频自述的经过,与瑞士当地的相关法律严重不符,他已上报给当地政府,希望得到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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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记者表示,自己对沙白女士视频中的一些信息进行了求证,比如透析的诊所、在瑞士的游玩地点等等,这些都是真的。然而进行安乐的整个过程,是均不符合瑞士协助死亡法律和条例的。

比如:1:沙白说7月份开始申请,八月份得到绿灯,但实际情况却是沙白女士所联系的机构,只服务于会员。然而申请该机构的会员,不但需要繁琐的材料病例等,时间也要至少3个月。而且成为会员后,要过一段时间才能申请“安乐死”的服务。按照这个程序,沙白三月确诊,7月申请协助死亡,8月份得到准许。完全违背瑞士正常程序。

2,沙白女士称自己在8月19日确定了自己的“临终日”,即10月24日。但瑞士规定,有关临终日的确认,必须在瑞士境内,必须和两位瑞士独立医生,面对面深入交谈,两次面谈间隔至少两周。因为,协助死亡,遵循瑞士法律,必须在瑞士境内,完成面谈,判断,处方药,确定死亡时间。这些必须且至少间隔两周。

所以,完全不可能,8月初,得到绿灯,8月19号,就得知日期。

3,沙白女士称自己选择注射死亡。但沙白说注射死亡。1941年,瑞士协助死亡法律规定,只能被动死亡。不能主动协助死亡,包括注射药物。现在,法律修正方式为,服用药物。不允许拒绝治疗,拔掉呼吸管或任何救治仪器,并将这些手法归入主动协助手段,违反瑞士刑法第115条。沙白注射药物,协助自杀,违反法律,理应完全无法实施。

4,瑞士虽然允许协助死亡,但是有着严格条件。沙白女士自己说的主要原因是活累了,不愿意透析,不愿意没有性生活,无法喝可乐,等等原因。

瑞士则有关法律和规定,疾病没有治愈希望,可以自己协助死亡,即口服药。或者医生在没有获利的情况下,才可以协助他人死亡,否则就会被认定为犯罪。

沙白最后视频表示,医生参与协助她死亡,并且参与很多人死亡,这个是他的职业,从事5年了。甚至讲了两个故事。其实,这违反瑞士法律规定,医生不能参与任何协助死亡,不能以协助死亡为职业,从中获利。

5,沙白女士的遗体处理,也与瑞士当地法律不符。沙白女士的朋友透露,她的遗体火化,骨灰倒入了瑞士河流。她的负责则在29日回到上海。

但瑞士规定,自然死亡外国人处理方式:登记,报告使馆,开具死亡证明书。根据瑞士公务处理方式,一般需要6到9天,除去周末。如果死者采取协助死亡,根据刑法115条,必须警察参与。

根据48小时规定,官方确定死亡登记在案。之后死者遗体才火化。25号当天无法火化,除去周末,28号才能火化,她父亲乘坐当天中午航班,必须提前3个小时到机场;图片展示瑞士人如何处理骨灰,外国人必须由专门机构处理。整理下来,沙白爸几乎没有时间。

综合以上,该名记者称自己已联系当地政府,了解死亡情况;给联邦警察写信,报告这一协助死亡事件。

记者表示:任何事件,都会水落石出。如果真实,我们一起悼念。如果虚假,我们一起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