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6 月 29 日,栾川县人民医院发布《医院三大中心(卒中、胸痛、创伤)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平台》招标公告,预算 240 万元。
中标结果
2021 年 7 月 20 日发布中标结果,河南允准商贸有限公司 2,087,000.00 元(中)。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 年 8 月 2 日,栾川县财政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栾财购罚决字(2024)第8号)》。
当事人名称:河南允准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7MA9GNTGX4N
一、基本情况(违法事实、证据)
经查实,你单位参加的“栾川县人民医院三大中心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作为中标单位与河南景涵瑞商贸有限公司、洛阳益民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洛阳英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均为同一人所做。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该行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情形,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的情形。
结合你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对你公司处以采购金额 5‰ 的罚款,金额为:10435 元(大写:壹万零肆仟叁拾伍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你单位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栾川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栾川民丰村镇银行 账号:680110350000000450)逾期未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加处罚款。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规定,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将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
如你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洛阳市财政局或栾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栾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7月30日
行政机关名称:栾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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