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劳动争议,被公司口头辞退,申请仲裁后公司改口怎么办?

「法律解答」

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规定可知,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换而言之,用人单位在举证责任上应当就合法解除承担举证责任,倘若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系合法解除,那么可以推定为违法解除。

然而,在实践中,中小微企业确实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因此对于上述推定存在争议,故而各地法院对该法条的适用有所不同。

因此,劳动者要尽量避免出现上述情况。遇到该等情形,不能一刀切的去看待问题。

江苏

周某等职工主张财富公司作出了口头辞退,而财富公司认为系职工自行离职。双方均未就各自主张提供证据。经审理后认为,财富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负有对劳动者管理义务,对其关于劳动者辞职的主张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而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应承担不利后果。认定双方视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财富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参考案例: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度典型案例:周某等与某财富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案

山东

关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当事人各执一词。汉朝公司主张卫青不能胜任入职岗位的工作,调整后还是不能执行相关岗位要求,所以当时经理韩信告知卫青若不能执行工作任务可以选择离职,是给卫青选择权,卫青选择自行离职,并未口头辞退,故不应认定为汉朝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卫青则主张双方并未对离职进行过协商,也非卫青自己主动提出辞职,是经理韩信研让卫青直接离职,系汉朝公司辞退卫青。对此,本院认为,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基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义务,汉朝公司对卫青的离职情况负有举证责任……综上,因作为用人单位的汉朝公司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参考案例:(2022)鲁02民终1202号

本案中,李靖主张被唐朝公司口头辞退,唐朝公司主张系李靖自行离职,双方均不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应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案例:(2022)京02民终13609号

上海:倘若劳动者没有证据系口头辞退的,对于劳动者的请求不予支持。

谭某在庭审中陈述其被某唐公司口头辞退,但是某唐公司对此予以否认,并且认为谭某系自行离职,谭某没有提供任何某唐公司口头辞退其的证据。同时谭某认为某唐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谭某向某唐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故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2013)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1190号

综上,为避免出现败诉的情况,建议要及时固定聊天记录、获取书面材料等以证明公司拒绝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从而降低不予支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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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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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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