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山东蒙阴

探索符合山区特色司法为民举措

本报讯 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立足辖区实际,精准把握群众司法需求,实践探索符合山区特色惠民举措,今年3月,蒙阴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司法为民示范法院”。

该院聚焦“果品产业”,凝心聚力解决果农“实事”。在生产、销售的关键时节,广泛开展风险提示、法官大讲堂、规范合同等普法活动,研究解决果品市场秩序缺乏监管指导、经纪人队伍良莠不齐等问题;立足“山区特点”,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依托乡镇邮政网点,设立法院驻邮政诉讼服务站,群众可就近办理网上立案、联系法官、签收打印诉讼文书等事项;定期选取与驻地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果品买卖纠纷、劳务纠纷、相邻纠纷等案件进行巡回审判,今年以来开展巡回办案27次76件。(王家秒)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