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形态和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案件成为刑事司法的“基本盘”,轻罪治理成为重大时代命题。齐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以打造“鲁枫和畅·轻枫齐和"轻罪办理品牌为牵引,进一步完善轻罪案件快速办理、制约监督与矛盾化解机制,推动轻罪案件从“治罪”到“治理”转变,先后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简案快结“一站式”诉讼模式、“鲁枫和畅”轻罪治理模式试点单位。
繁简分流成梯次,集成办案提质效
“轻罪案件的增长是时代发展的投射,要准确把握、积极回应这一时代之变,探索基层实践新路径。”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芳说。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齐河县人民检察院成立轻罪治理中心,配设案件快办区、轻重分流区、诉前调解区、公开听证区等10个功能板块,并制定《轻罪治理中心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制度,规范实现集成化办案。据介绍,齐河县人民检察院从轻罪案件办案规范、证据标准、文书简化、监督配合、繁简分流、刑事和解等六方面着手,制定《常见轻罪案件证据标准及量刑指导》《刑事案件捕前诉前审查机制》《案件分流及处理规范》《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工作办法》《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定“繁简案正负面清单”,指导公安机关对案件初步筛选标记,自源头分流抓实简案快办,拟定差异化证据标准解决轻型案件差异化问题,形成轻罪梯次治理模式。同时,综合案件历年受案量、难易程度,整合筛查43个高频罪名,组建“轻”“简案快结”“繁案精办”3个专业办案组及1个“轮值”组,实现案件精准对接、分类处理。
检察监督有尺度,行刑衔接促治理
“通过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但在打好‘提速战’的同时也要跟进监督,把好‘保质关’,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派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干警辛政说。
据了解,派驻干警通过查询系统、查阅案卷、台账等方式,梳理“超期立案、漏罪漏犯”等4个高频监督点展开监督。通过建立“红黄绿”受案台账,内评公安机关各所队案件质量,绘制问题高发分布图,加大对证据补查、追捕追诉的跟进督促与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
行刑双向衔接也是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办理李某销售假种子案中,办案团队根据法律事实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利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向农业局发出建议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切实保障了涉案农业品牌的知识产权,对危害农业安全秩序形成有力震慑。在办理龙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中,办案团队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让家境困难的被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教化弥讼传道义,检调对接化纠纷
“我真的非常后悔,认识到自己做了错事,触犯了法律,我愿意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来弥补过错,感谢检察机关能给我这样一个机会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为社会做一点贡献。”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公开听证会上真诚悔过。
据了解,齐河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公安、民政等部门设立公益服务站,研发“诉前公益服务”打卡监督程序,可自由匹配交通护学、爱老助残等8类公益服务,已有160余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并通过考核,实现犯罪惩戒、预防与社会公益的“双赢”。除了创新诉前公益服务外,该院还创新矛盾化解机制,与村镇干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村镇干部“一肩挑”全流程参与矛盾化解。“向前延伸一步”,对案件多发、频发,存在矛盾隐患的地区,村镇干部及时邀请检察官开展“公开听证+普法课堂”。如在办理某村村民土地纠纷引发故意伤害一案中,在入村“公开听证”同步宣讲案例;“向后扩展一步”,由村镇干部协助对被不起诉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跟踪帮教,开展走访回访,根据案件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量身定制“回归方案”,目前已对4名当事人完成跟踪帮教及回访,引导其回归正途。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我们将积极开展基层实践,研究出台相关标准,提供有益探索和参考。下一步,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压实责任,深耕主责主业,确保轻罪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同步提升,助力打造海清河晏新齐河。”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晓梅说。
整编来源:齐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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