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落落说法 法海探案
01 案情回顾
四川的王明,接到高中老班长的电话,邀请他参加同学聚会。
王明很心动,他也想念老同学,可是他又有点自卑,毕业多年,他还只是一个普通上班族,一个月工资才5000出头。
为了充面子,王明就打算租辆豪车去参加同学聚会。他之前见客户的时候,公司这么干过。
狠狠心,咬咬牙,王明揣着钱包进了租车公司,入眼的豪车看得他眼花缭乱。
最终在业务员的建议下,他花4500元租了一辆价值400万的宾利车,租期一天。
签合同前,王明特意问了租车公司:“车子有保险吧?如果有个剐蹭啥的,怎么处理?”
租车公司回答得很坚定:“放心,我们是正规公司,车子都有保险的。”
王明这才放下心来,签了合同,给了钱。第二天一早,王明收拾整齐后,就来到租车公司取车。
到了同学会现场,大家看到王明开的豪车,都很羡慕,纷纷吹捧他混得好。王明很得意,这钱没白花,在同学们面前挣足了面子。
尤其是,大学时暗恋的校花,还主动叫他微信。王明这一天可谓是大出风头。
也许是乐极生悲,参加完同学会,送完女同学,王明开车回租车公司的时候,一个加速,不小心就装到了马路边上。
嘭地一声响,王明赶忙下车查看,果然,车头那已经变形了。
他吓坏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种豪车维修费可不便宜呀。
左思右想之下,他觉得先找个修车店问问,如果能修好,这事就糊弄过去了。
没想到连着问了几家修车店都不行,人家一看这么贵的车子,就摆手拒绝。
王明没办法了,只能给租车公司打电话,说车子出了点小事故。租车公司就把保险公司的电话给他,让他走保险。
没想到保险公司却说:“事故发生时,没有第一时间报保险,现在也不在事故现场,无法定损了。”
王明傻眼了:“那咋办呀?”联系了租车公司,租车公司找4S店评估后,车子维修费高达176万。
王明吓坏了,这么多钱,把自己卖了也拿不出来呀。
更崩溃的是,租车公司还说:“车子损坏严重贬值,你得赔偿车子的贬值损失,总价是200万。”
王明哭了:“我没钱,一万块都没有。”
租车公司很冷酷:“没钱,就法院见。”
王明哀求:“别,我想想办法,给我点时间。”租车公司看他可怜,就答应了。
回家后的,王明绞尽脑汁地凑钱,父母、亲戚、朋友,可还是杯水车薪。
租车公司左等右等不见人,直接把王明告上了法庭。
02 法律分析
法庭上,租车公司提出:“车子有保险的,但因为王明没有第一时间报案走保险,导致保险不赔,那么王明就得个人承担车子的赔偿。”
王明辩解:“维修费176万太离谱了,不能它说多少就多少,得让专业机构定价,而且车子的贬值损失不应该算进去。”
那么,这个事情,法律上会怎么看待呢?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王明与租车公司签订了《租车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明确提出了事故发生后,王明应当第一时间告知保险公司。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王明未履行合同义务,给租车公司造成了损失。所以,王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根据租车公司提供的维修发票,法院酌情裁定:王明赔偿租车公司维修费及损失190万元。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虚荣心害死人呀!为了面子,赔上了一辈子,亏不亏?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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