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6日讯 今年以来,南安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方位、多举措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全力打造融法、融力、融治、融智、融情的“五融共生·态美家园”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保护南安生态“高颜值”。
该院结合审判实际,实质化推进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工作,完善生物多样性损害赔偿机制,积极探索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生态修复新路径,参照适用专家评估意见,审慎适用刑罚,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挖掘联动蕴藏潜力,与南安市林业局签署《林业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提升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与南安市公安局设立涉案珍稀植物迁地保护基地,加强对涉案珍稀植物的管护力度;与南安市水利局等单位组建“山美水库生态保护联盟”,确保供水安全。
该院牵头成立“南安市生态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出台生态修复司法联动实施意见,加强与各部门间的联动交流,促进跨条线跨地域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格局。强化事后恢复性司法的综合应用,筑牢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强化融合共治能力。充分运用“两溪一湾一山一桥”智能生态司法监控平台,对破坏自然生态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汇总、研判以及违法风险评估等,建立生态安全风险事先预警机制。坚持环境资源审判价值引领,通过庭审直播、发布典型案例,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指导。
此外,南安法院还选取“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南安文化旅游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增强环保法律意识。发挥司法的评价指引,做实司法建议、培树典型案例,向环境资源执法部门提出预警和治理建议。
(林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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