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走深走实,11月5日,四川省广元市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南,副局长王成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别带队深入苍溪县陵江镇镇、元坝镇、歧坪镇、东溪镇,旺苍县东河镇、嘉川镇及朝天区羊木镇,随机选取2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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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重点检查待售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政策、国家强制性标准、合格证与实车是否相符,是否随意非法改装、将电动自行车谎称为电动摩托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销售单位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及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销售门店承诺书、验收指南、消费警示语等张贴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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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发现大部分经营主体有一定的安全认识,能主动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主体责任。但也存在个别经营主体未建立进货验收台账,待售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与整车说明书标识的规格型号不一致及3C认证证书已暂停等问题。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双移交”,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局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形成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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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要求,当前整治行动面临攻坚期,大家务必深刻认识该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克服畏难情绪,戒除懈怠心理,以有力举措坚决抓好集中整治工作。要结合电动自行车最新相关技术要求,及时主动向广大销售门店宣贯国家标准要求,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执法办案,确保查处到位,切实发挥“以案促改”震慑作用。(奉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