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和军队系统一样,也有相对应的政工干部,例如政委和政治部主任。有些公安局设政委,有些公安局设政治部主任,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
公安局是公安单位的一种,包括县级行政区公安局、地级行政区公安局和直辖市公安局。例如县公安局、县级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副省级城市公安局等。公安局作为最常见的公安单位,必然是有政工干部的。
那就是公安局政委和公安局政治部主任,从职能上说,二者没有任何本质区别,都是公安局的政工首长,负责领导和管理公安局的思想政治工作。既然职能一样,为啥会出现两个不同名称的职务呢。
因为县级行政区公安局设立政委,而地级行政区公安局和直辖市公安局才是设立政治部主任。因此在县公安局和县级市公安局设立的是政委,地市级公安局和直辖市公安局设立政治部主任。因此在原则上,局政委只有县级公安局才有,而局政治部主任则是存在于地级市及其以上城市公安局。
但也有例外的,比如山东省所有地级市公安局,以及青岛和济南这两个副省级城市公安局,均设立政委,而不是设立政治部主任。如果不讨论山东的话,只讨论一般情况。答案就在于县级公安局没有政治部,而地市级公安局和直辖市有政治部。
既然有政治部,那么必然有政治部主任这个职务。公安系统的政治部,下设干部处、警务处、宣传处、教育训练处、考核办等。县级公安局规模较小,没必要设立政治部。而地市级公安局和直辖市公安局,规模较大,需要设立政治部用来管理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在级别上,公安局政委和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是一个级别的,都是兼任本单位的党委副书记,是本单位二把手。这一点和军队系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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