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阅读一本难读的书时,往往会很依赖书的序言或导读,但是毛姆反感这种做法,他认为小说的序言完全是一种画蛇添足。序言往往会对小说的主题做出归纳,带着主题来阅读小说,只会大大减少你阅读的兴趣。在毛姆看来,小说最重要的还是故事,小说作者的作用就在于给你讲故事,而非要给你传授主题。毛姆说最理想的阅读小说的体验是:我们时刻关注书中的人物,我们会留意人物在特定环境下的表现,以及他们的命运如何;看到书里的人物遇到困境,我们心怀同情;看到人物开心,我们心生喜悦。我们是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感受人物的人生观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
所以在毛姆看来,与其跟随序言阅读小说,不如带着你对作者这个人的认识来阅读小说。你越熟悉这个人,你可能也就越容易地走进他笔下的这个世界。毛姆一直强调作者的关键性,尤其对于那些被称作经典的小说,小说作者和小说往往是同构的,识人也就是识书,识书也就是识人。毛姆都是先讲作者再讲书,我们也正好借此来看看对作者这个人的理解如何进入你对他的书的理解。
先来说《傲慢与偏见》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简·奥斯汀。简·奥斯汀是一个怎样的人呢?毛姆对她展开了极为详尽的资料搜集,有些地方甚至已经到了八卦的地步。简·奥斯汀出生在一个地主乡绅家庭,她的家族和很多英格兰大家族一样,财富主要来自羊毛贸易;但是到了简这一代,家道已经中落了。简的父亲名叫乔治·奥斯汀,是一个牧师,母亲叫作卡珊德拉。他们家一共有八个孩子,六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简出生于1775年,据说她本人极有魅力,身材修长,面颊圆润,外表整体给人一种健康、活泼的印象。她和姐姐关系极好,直到简去世,两个人都是共用一间卧室。简经常给姐姐写信,在一封信中她写说:“眼下我已经掌握了写信的真正艺术,别人总说写信就是嘴上怎么说,笔下就怎么写,我自始至终都是用跟你讲话的语速来写这封信。”从简的信件中我们就可以一窥她讲话的风格,她的言辞犀利、诙谐幽默、充满了讽刺。比如她讲起左邻右舍,她说:“霍尔德太太死了!可怜的女人,这是她在世上做的唯一一件让人不再欺负她的事”还有:“理查德·哈维太太要结婚了,不过这可是个大秘密,也就一半的街坊邻居知道,你可千万别提这事。”毛姆高度赞赏简•奥斯汀的幽默,他说她的幽默建立在观察和天资聪慧的基础上,而且还不包含恶意,这正是幽默该有的样子。但是放至简所在的时代,她的幽默或许并不入流,她的亲戚形容她说,“她远远达不到上流社会的标准”。
在简·奥斯汀创作的那个年代,人们认为写作不是名门淑女该做的事,淑女应该拿起针线,而不应该拿起笔。简·奥斯汀因此在写作这件事上非常的小心,她将小说写在小纸片上,写完就藏起来。她还有意不去修理她那扇吱吱响的房门,因为这样有人进来的时候,她就能迅速反应。她出版的第一本书是《理智与情感》,她没有署名,只在扉页上写“一位女士所作”。到19世纪的时候,这一情况有了一些好转,有越来越多的女性拿起笔尝试写作。简•奥斯汀也在这个背景下开始收获肯定。英国著名的历史小说家和诗人沃尔特·司各特当时看到了奥斯汀的小说,他评价说:“这位年轻的女士在描述日常生活的内容、情感和性格方面很有天赋,她对此的描写是我见过最为精彩的。我可以像任何人一样,使用夸张的办法来描写。然而,她通过细腻的笔触,用真实的描写和情感的渲染,将平凡的事物和人物刻画得生动有趣,这是我难以企及的。”
如果你知道简·奥斯汀是一个有着幽默天赋的女性,那你自然会留意她作品中的幽默。拿毛姆的话来说,简·奥斯汀正是通过她的幽默让她的观察更具说服力,也让她写出来的感情更加大活泼鲜明。而如果你知道她一辈子都生活在一个乡土社会的小圈子里,并且她自己也很满足于此,那你就能明白,她为什么执着于写那些平凡人的平凡之事。尽管她生活的那个年代世界上发生了很多激动人心的大事,比如法国大革命,比如拿破仑的崛起和覆灭,但奥斯汀却几乎从来不写这些。此外,你也会明白她在某些方面的保守,她认为年轻男子理应在有权势的朋友的帮助下为国王服务,从而获得高升;而嫁人是女人的本分,她们结婚自然要出于爱情,但是条件也得令人满意。这就是简•奥斯汀眼中世界的运行法则,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这实属保守了。
但是这些丝毫不影响她的伟大。毛姆说那些写战争与革命的小说就像新闻纸一样迅速地过时了,而简·奥斯汀的小说却被人一再重读,以至于成为经典。这可见,“一本书之所以能成为经典,不在于评论家的称赞、教授的阐述和学校的研究,而在于一代又一代大量的读者在阅读中找到了乐趣,获得了精神上的益处”。
接下来看看大作家:巴尔扎克。巴尔扎克又是一个怎样的人呢?巴尔扎克原本姓巴尔萨,他的祖父在农场和纺织厂务工,他的父亲在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将家族姓氏改为了巴尔扎克。巴尔扎克是家中长子,家人都期望他能够成为一名律师,但是他却一心想要做一名作家。家里不同意,但还是给了巴尔扎克两年的时间,看他两年里能混出什么成就。于是二十岁的巴尔扎克用每年六十法郎的租金租下了一间顶楼,在里面放了一张桌子,由此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
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写了一出悲剧。他将剧本寄给了一位教授,得到的反馈是:作者可以做点其他喜欢的事,还是不要再尝试写作了。之后他尝试写小说,据说在1821年到1825年间,他写了多达五十本书,但是大多质量低劣。但是巴尔扎克在这个过程中学会了很多,比如只有节奏明快的情节才能吸引读者的注意,以及要写就写人们认为最重要的主题,比如爱、财富、荣誉和生命。
后来巴尔扎克结识了邻居德·伯尼夫人,他与这位年龄足以做自己母亲的女人发展出了一段暧昧关系,伯尼夫人后来还因为觉得巴尔扎克的书赚不到什么钱,出资四万五千法郎让巴尔扎克做起了出版业务。但巴尔扎克并不善于经营,三年后公司就破产了,他的母亲不得不拿出五万法郎来替他还债。这段经历虽然损失惨重,但使他拥有了大量的社会和商业知识,这对他后来的创作很有帮助。
巴尔扎克一辈子都在和债务打交道。他在生活上极为挥霍,住很宽敞的公寓,花很多钱置办家具,甚至还购买马车和马匹。他雇了一个马夫、一个厨子和一个男仆,他的出版商曾说:巴尔扎克一顿饭就能吃掉一百只牡蛎、十二块肉排、一只鸭子、一对鹧鸪、一条鳎鱼、许多糖果和十二只梨子。为了维持这样的一种生活,他不断地向他姐姐、朋友,还有出版商借钱,不断地签新账单。他总是觉得自己能够靠写作挣大钱,所以他就这样背着越来越多的债务和官司不断写作。毛姆说有一件事很奇怪,巴尔扎克似乎只有在债务的压力下,才能够把心思放在写作上,他最好的一些小说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写出来的。如果你知道钱在巴尔扎克的生活中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你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如此热衷描写人与金钱的关系了。巴尔扎克自然不会认为钱是万恶之源,他认为对金钱的欲望与渴求是人类行为的主要动力。
另外,毛姆在谈到巴尔扎克的时候,还着重谈及了他的写作过程。这也提醒我们,在了解一个作者的时候,除了要了解他的出身背景,还要了解他究竟是怎么写作的,这个过程对于我们理解他的写作也至关重要。
比如拿巴尔扎克来说,他是一个出色的记录者。无论走到哪里,他都随身带着笔记本。遇到一些可能有用的东西,或者是他自己想到了什么奇思妙想,又或是别人有好主意,他都会记录下来。如果可能的话,他会去他的书里出现过的地点,有时甚至驾驶马车行驶很远的距离,前往他想要描写的一条街道或是一座房子。所以巴尔扎克拥有的素材是巨量的,知道这一点你也就能明白他的一些书为什么能写这么长,以及他为什么在书中经常会突然中断故事,转而谈论各种无关紧要的事情,这都是因为他有太多东西想放进书里了。
除此之外,前面我们讲到巴尔扎克很多时候是为了还债在写作,所以他的一些小说其实写得很匆忙。他经常拖稿,为此常常违约吃官司。他经常一边改一边才知道自己想要表达什么,所以他的书稿会做很多的修正和变更,这给出版社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这样一种写作状况让巴尔扎克的写作质量良莠不齐,毛姆直言他的文笔很糟糕,写得冗长、装腔作势,而且往往还缺乏真实性。
不过,毛姆虽然挑了那么多刺,他依旧认为巴尔扎克是个天才。大多数小说家只能描写一组人物,但是巴尔扎克却能够在小说中写出众生相,他能同时处理中产阶级、医生、律师、职员和记者、店主还有乡村教师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他能写到让你觉得这些人物都在过着自己的生活。毛姆因此说:“巴尔扎克拥有惊人的创造力,他的创造才能不同凡响。他像一股自然之力,像一条汹涌的河流漫过堤岸,冲走路径上的一切,他也像一场飓风,呼啸着横扫宁静的乡村,吹过人口稠密的城市街道。”
在巴尔扎克所有的作品中,毛姆认为《高老头》是最能够代表他的。这部小说有两条主线,一条是高老头的女儿们忘恩负义,但是高老头依然很爱她们,另一条是一位野心勃勃的青年拉斯蒂涅闯荡巴黎。毛姆分析说,巴尔扎克对拉斯蒂涅这个人物怀有明显的偏爱,他赋予他高贵的出身、英俊的相貌、迷人的魅力和出众的智慧,还使他在女人那里无往而不利。拉斯蒂涅要征服巴黎,最终他也确实征服了巴黎。他有一所漂亮的房子,雇佣了一大群仆人,出门有马车,娶了有钱的妻子。拉斯蒂涅并不觉得这样的目标是庸俗的。如果你了解了巴尔扎克的人生,你就会知道,巴尔扎克也从来不觉得这样的目标是庸俗的,这只是一种选择而已。
这其实也刚好印证了,你是一个怎样的人,你就会写出怎样的书。而作为读者,如果能抱着发现藏在文字背后的那个真实的人的心态去读书,想必会有别样的乐趣和收获。正如我们前面就说过的:识人就是识书,识书就是识人。
除了对作者做详尽且深入的了解,毛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阅读心得,那就是小说的人称,简单讲就是到底是谁在讲故事。弄明白这个问题,你就能更清楚地看到小说的叙述主线,知道小说哪些内容相对更重要,哪些内容相对没那么重要,甚至你能更准确地抓到小说的主题。这对于那些难读的长篇巨著而言,可谓十分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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