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说,小说其实主要就两种写法,第一种是用全知视角来写,第二种是用第一人称来写。全知视角里,小说作者知道小说当中的所有事情,他像上帝一样在叙述一群人的生活。作者可以告诉你任何他想告诉你的事情,作者也可以进入到小说中任何一个人物的内心,他清楚知道他们的情绪和想法。一个好的用全知视角写作的作家,比如列夫·托尔斯泰,他会有能力将小说中各种各样、差异巨大的事件,以及各种各样的人物,缝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让你丝毫不觉得凌乱,甚至还能让你感受到人生的无常和复杂。但这种写法也有风险,就是它不可避免会让小说显得笨拙、冗长,有时候读者迫不得已得看大量他们其实并不感兴趣的内容,以及作家总归是有不熟悉的人物和事物,所以他没有办法将每一个人物和事物都写得可信和生动。毛姆说,即便是列夫·托尔斯泰也做不到这一点。正是由于这样的风险,有的作家会将这种无所不知只集中在一个人物身上,作家不奢求能够写出所有人的生活、思想和命运,而只专注写好一个人物。而作为读者,在阅读的时候,只用跟着这个人物就能抵达小说最重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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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称则是小说中的人物自己讲述自己的故事,他只能告诉你他自己所见、所听和所做的事情。他就像我们所有人一样,是有自己的主观偏见的。第一人称的好处是,你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叙述者身上,所以你很容易的与他共情,或者说作为读者,你很容易被这个叙述者所操纵。所以在阅读第一人称写作的小说时,有一点是很重要的,那就是千万不要完全相信这个叙述者,也不要完全相信他讲的故事。仔细感受一下他的口吻,辨别一下他的姿态,想一想他有没有故意夸大一些什么或隐藏一些什么。就像平常生活中遇到了一个不是很熟的人一样,我们要先观察一下,再决定是否信任。

比如说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毛姆直言,他在这本书中会读出来查尔斯·狄更斯的不真诚。狄更斯的幽默能够引人发笑,但是他的感伤却让人觉得不真实,像是一种表演。毛姆讲到一位著名女演员的故事,这个女演员当时在台上发表一场慷慨激昂,而且很悲伤的演讲,但是中途她发现有几个人在舞台侧面说话,她于是停下走过去冲他们大骂:“你们这些该死的混蛋。”说完她回到舞台上,又做出非常痛苦的姿态,继续她的演讲。毛姆觉得狄更斯有时就给人这种感觉,他说:“我毫不怀疑狄更斯的真诚,但那也只是一个演员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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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只是毛姆的个人看法,这个看法本身其实没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毛姆展示出来的在阅读中的批判性思考能力。在毛姆看来,你要时刻重视你在阅读时的感受和想法,大胆地做出你的判断,哪怕你面对的是一本名著。毛姆说过在阅读这件事上,“你要追寻你自己的兴趣”。他还说过一句话,那就是:“你正在阅读的书对于你的意义,只有你自己才是最好的裁判。”

此外,还有一类第一人称小说,它也是小说中的人物在讲故事,但这个人物不是小说的主要人物,而是一个局外者,他在讲一个别人的故事。比如著名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书名显示这本书的主角毫无疑问是盖茨比,但小说中讲故事的人却不是盖茨比,而是盖茨比的邻居尼克。此外还有毛姆在这本书中提到的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海洋传奇小说之一”的《白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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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鲸》的叙述者同样不是主人公,他充当着这些主要人物的知己、调解人、观察者,他随时会对这些人物的故事发表意见,但他没有能力影响事态的发展。他还会在一些时候坦率地告诉读者,那些主要人物的秘密。从某种层面来说,这个叙述者和我们读者站在一起,我们一起在看一个故事,我们都对故事中的人物及其性格、动机和行为感兴趣。在这个叙述者的带领下,故事变得更加的逼真和更加的容易进入了。在毛姆看来,这可以说是写小说最方便也最有效的一种方法。

很多文学评论会分析《白鲸》这部作品中各种各样的比喻和象征,但毛姆最关心的仍然是这个讲故事的人。他在这部书里读到的是一个有很多古怪的举动、有满是缺陷的品位、有很多沉闷的玩笑,但同时又有细腻的美感,充满了悲剧力量的人。而且这个人有点糊涂,没什么推理的天赋。但是也正由于此,他的思考有深厚的情感力量。毛姆说读《白鲸》这本书,会让他对作者赫尔曼·梅尔维尔产生出一种深深的同情。我想阅读能够抵达这一步,未尝不是一种莫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