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有两部手机,一部拨打被害人电话,一部用通讯软件与诈骗团伙接通语音,搭建语音中转“桥梁”,就能轻轻松松赚取丰厚好处费。

看起来“零成本”“高收入”的工作,却是妥妥的违法行为。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至8月,被告人曹某与诈骗团伙实施“手机口”诈骗。

所谓手机口诈骗,即两部手机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社交软件与诈骗团伙接通语音,一部手机拨打被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使得双方可以直接对话,诈骗分子编造各种理由,诱导被害人添加聊天群进行详聊,实施诈骗。

本案中,被告人曹某替诈骗团伙搭建语音中转“桥梁”,并担任“管理员”拉人入群,从而实施诈骗活动,骗取濮阳市、苏州市、长沙市等地被害人29人,涉案金额共计2642538.93元,被告人曹某从中获利700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伙同诈骗份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退出的违法所得70000元,依法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切勿因为蝇头小利成为电信诈骗帮凶。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诈骗分子通过两部手机语音中转进行诈骗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

法官在此提醒,绝对不能向他人提供诈骗电话转接服务及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个人注册的通讯账号等,切勿成为诈骗“工具人”;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防范“FaceTime通话”之类的诈骗,不给陌生电话转账、借贷,不向陌生电话透露银行账户、验证码、密码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期数丨2372

供稿丨刑事审判庭 张鹏飞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