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吴汉

通讯员 朱玉梅

为更好满足辖区企业对司法服务的现实需求,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5月,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工商联、街道等多方单位在武汉市蔡甸区大集商会设立共享法庭,旨在优化建设布局,强化共建合力,促进涉企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近日,蔡甸法院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法庭张婷法官团队在区法院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巡回审理并成功调解2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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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共享,“调”出温度“解”出速度‍

某建设公司因某置业公司工程款项未结清诉至法院,承办法官经过阅卷发现原被告双方争议不大,经过与双方联系沟通,在第三方调解机构的主持和承办法官的指导下,双方达成了一次性付款的诉前调解协议,以免交诉讼费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减缓被告公司履行期内的资金压力,降低诉讼成本。

诉讼服务共享,“巡”出效率“审”出症结‍

法官带领书记员在共享法庭审理某道路公司与大集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的方式让辖区企业就近开庭,经过庭审组织双方对签订的多份合同、对账单、付款记录进行质证,双方确认了最终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项数额,但是对履行方式有较大争议,庭审结束后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各退让一步,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多年的矛盾纠纷最终化解。

下一步,蔡甸法院将继续联合共享法庭更多力量,坚持群策群力,以调代判的工作方法,将“枫桥经验”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全过程,让涉企矛盾不上交,司法服务不缺位,基层治理更和谐,以法治之“优”促发展之“进”。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