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举行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共涉及12个镇,以镇为单位编制复垦方案,听证方案名称

《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差干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

《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仁居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

《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八尺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

《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行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

《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河头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

《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上举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

《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泗水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

《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东石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

《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大柘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

《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石正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

《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长田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

《平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热柘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增减挂钩复垦项目所涉及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人、利害关系人,前述当事人也可委托代理人参会;增减挂钩复垦项目所在地的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其他符合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参加听证的当事人请在2024年11月30日前(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平远县自然资源局四楼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资料(联系人:张贵崇,联系电话:0753-8899186),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申请内容包括:参会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法;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审核确认申请人听证资格和人数,并在举行听证会前5日内通知申请人参加听证。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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